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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旗连锁: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3-28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逯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现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1 次年
度股东大会和 4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 12 次董事会会议并表
决相关议案,其中现场出席 9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3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
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董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未出席会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逯东                                                              议
                12           12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
   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
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
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二、 发表的独立意见
   1、2019 年 3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未来三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 2018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说明》、《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其中对《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
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前认可意见》进行了事前认可;
   2、2019 年 4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关于资产收购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5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对《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进行了事前认可;
   4、2019 年 6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独立意
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5、2019 年 7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此次关联
授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6、2019 年 8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对 2019 年半年度控股
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发表的独立意见》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9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银
行的交易》、《子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公司及子公
司与关联银行的关联交易》、《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进行了事前认可;
   8、2019 年 9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 年 11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补选非独立董事》、《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现场进行走访调查,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管和其他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召开并参加会议,
核查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财务情况等,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
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客观意见,促进了审计委员会更为科学有效的决策;作为
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提名人员专业背景进行考察,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
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委员会议事规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
度,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的工作
   2019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
地履行信息披露。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
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掌握董事
会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议案
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各项表决权。

   五、2020 年度工作安排
   2020 年,独立董事将一如继往的独立履职,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与协作,推动
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更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逯东
                             2020 年 3 月 27 日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唐英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1 次年
度股东大会和 4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 12 次董事会会议并表
决相关议案,其中现场出席 10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2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
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董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未出席会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唐英凯                                                             议
                12           12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
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
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二、 发表的独立意见
   1、2019 年 3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未来三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 2018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说明》、《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其中对《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
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前认可意见》进行了事前认可;
   2、2019 年 4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关于资产收购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5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对《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进行了事前认可;
   4、2019 年 6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独立意
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5、2019 年 7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此次关联
授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6、2019 年 8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对 2019 年半年度控股
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发表的独立意见》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9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银
行的交易》、《子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公司及子公
司与关联银行的关联交易》、《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进行了事前认可;
   8、2019 年 9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 年 11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补选非独立董事》、《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现场进行走访调查,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管和其他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参加会议,核查公司对外
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财务情况等进行核查等,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
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客观的发表意见,促进了审计委员会更为科学有效的决策;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年度薪
酬福利制度,对高管提名人员专业背景进行考察,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委员会议事规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
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的工作
   2019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
地履行信息披露。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
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掌握董事
会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议案
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各项表决权。

   五、总结
   2020 年,独立董事将一如继往的独立履职,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与协作,推动
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更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唐英凯
                             2020 年 3 月 27 日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严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 5 次董事会会议并表决相关议案,
其中现场出席 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3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会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董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未出席会
              会次数      事会会议
   严洪                                                              议
                 5            5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0
   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
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
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二、 发表的独立意见
   1、2019 年 3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未来三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 2018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说明》、《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其中对《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
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前认可意见》进行了事前认可;
   2、2019 年 4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关于资产收购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5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对《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进行了事前认可;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的工作
   2019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
地履行信息披露。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
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掌握董事
会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议案
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各项表决权。

   四、总结
   以上是本人在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9 年度在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
表示衷心的感谢!2019 年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树
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独立董事:严洪
                                                      2020 年 3 月 27 日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曹麒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并表决相关议案,其中现场出席 6 次,以通讯表决方
式参加 1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董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未出席会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曹麒麟                                                             议
                 7            7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
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
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二、 发表的独立意见
     1、2019 年 6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
项》、《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独
立意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2、2019 年 7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此次关
联授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3、2019 年 8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对 2019 年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发表的独立意见》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9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
银行的交易》、《子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公司及子
公司与关联银行的关联交易》、《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进行了事前认可;
     5、2019 年 9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1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补选非独立董事》、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现场进行走访调查,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管和其他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认真审阅公司年度薪酬福利制度,积极与其他委员对公司薪酬体系情况进行调研,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
各委员会议事规则,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的工作
   2019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
地履行信息披露。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
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掌握董事
会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议案
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各项表决权。

   五、总结
   2020 年,独立董事将一如继往的独立履职,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与协作,推动
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更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曹麒麟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