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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连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01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向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监事会成员参加
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
了监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的主
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议案
                 第四届监事
  2020-2-17      会第七次会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
                 第四届监事 5、《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20-3-27      会第八次会 6、《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
                     议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2020-4-24      会第九次会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四届监事
                            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2020-8-17      会第十次会
                            3、《关于新增关联房屋租赁的议案》
                     议
                            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1、《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10-20     会第十一次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关联交易
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所有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并依
法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勤勉工作、忠于职守,在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
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同时,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对定期报
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
范进行,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 2020 年度会计无重大遗漏和
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
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3、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
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
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
告前 10 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
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2020 年度,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
需求,较好地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的健康运行,有效控制了内
外部风险。2020 年,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的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督公司规范
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2021 年度重点关注:(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
建设和有效运行;(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
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
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4)不断加强自身职业素养,努力提高专
业能力和履职水平。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