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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旗连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2-02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时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0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世如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 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 共 19 人,代表有 表 决权股份
392,071,3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28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4,63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822%。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参会的股东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433,9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6%。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下同)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371,3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3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浒、张
艳列席了本次会议。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91,880,6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4%;反对 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43%;弃权 1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3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180,6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8352%;反对 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3427%;弃权 1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8222%。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91,880,6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4%;反对 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43%;弃权 1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3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180,6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8352%;反对 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3427%;弃权 1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8222%。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91,860,3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62%;反对 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95%;弃权 1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3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160,3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7112%;反对 76,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4667%;弃权 1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8222%。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92,011,5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47%;反对 5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5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311,5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6347%;反对 5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36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0%。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2,018,9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66%;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318,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6799%;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32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0%。
    同意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 19,040,000.00 元。
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938,846,071.86 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91,880,6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14%;反对 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43%;弃权 1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3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180,6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8352%;反对 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3427%;弃权 1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8222%。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2,944,0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6720%;反对 8,99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2.2936%;弃权 1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3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244,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44.2483%;反对 8,99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54.9295%;弃权 1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8222%。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