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红旗连锁: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2-046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通讯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时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7 日
    (3)会议召开地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成都市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特
殊时期,本次股东大会调整为通讯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8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世如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01,652,0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921%。其中:
   ( 1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出 席 参 会 的 股 东 31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701,652,0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921%。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下同)共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942,0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69%。
   注:本次股东大会未设置现场会议,所有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
师事务所赵志莘、谢艾玲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曹世如、曹曾俊、张颖、谭磊、吴乐峰、黄明月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世如女士得票数为:同意 419,838,336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835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593,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270%。
    曹世如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曾俊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358,336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67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593,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270%。
    曹曾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颖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359,336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6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594,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295%。
    张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谭磊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350,336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66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585,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070%。
    谭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乐峰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410,336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74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585,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070%。
    吴乐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明月女士得票数为:同意 419,350,336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66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585,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070%。
    黄明月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曹麒麟、汤继强、廖中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曹麒麟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450,426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80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445,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8.7567%。
    曹麒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汤继强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350,386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66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585,3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071%。
    汤继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廖中新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380,386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70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585,3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071%。
    廖中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汤世川、易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上述监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之日止。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汤世川先生得票数为:同意 419,510,037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88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565,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0562%。
    汤世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易炜女士得票数为:同意 419,350,337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9.766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585,3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1070%。
    易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1,344,3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61%;反对 307,6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3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634,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2297%;反对 30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77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0%。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不领取薪酬及津贴,独立董事任
职期间领取津贴 9.6 年(税前,按月支付)。公司非独立董事如获选聘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如担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由公司根据
其职务情况发放职务工资。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1,344,3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61%;反对 307,6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39%;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9,634,3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9.2297%;反对 30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77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0%。
    同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每月人民币 2,000 元(含税),津贴按月
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