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的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9-临 016 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
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 Ball Asia Pacific Ltd.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
(《MASTER PURCHASE 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公司将自筹资金 2.05
亿美元收购 Ball Asia Pacific Ltd.于中国包装业务相关公司股权。详见公司
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收购 Ball Asia
Pacific Ltd.中国包装业务相关公司股权的公告》(2018-临 077 号)。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
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第 128 号),通知内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波尔亚太(佛山)金属容器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股
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除完成上述中国反垄断审查事项,本次股权收购的最终完成,还需满足双方
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先决条件。公司将根据本次股
权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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