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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赐材料: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5-04-2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5-038




                                     2015 年 04 月




                                                                             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徐金富                   董事长              因公出差              禤达燕


     公司负责人徐金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顾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           指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江天赐                       指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遂昌天赐                       指   遂昌天赐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天赐                       指   天津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东莞凯欣                       指   东莞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通联创投                       指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除另有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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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4,884,760.28            136,490,369.09                         13.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122,982.25             10,540,337.09                         15.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1,595,799.67              9,539,666.12                         21.5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583,597.61            10,192,709.10                        -15.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9                       1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9                       1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2%                     1.90%                        -0.4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49,953,597.02         1,025,967,662.74                         12.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59,117,384.97            846,994,402.72                          1.4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497.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513,000.00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192,079.33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6,180.08

减:所得税影响额                                                                 87,214.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0

合计                                                                         527,182.5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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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78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徐金富             境内自然人            44.68%      53,802,136        53,802,136

通联创业投资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8.30%      10,000,000                  0
份有限公司

国信弘盛创业投
                   国有法人               3.18%       3,830,000                  0
资有限公司

林飞               境内自然人             2.45%       2,953,828         2,953,828

徐金林             境内自然人             2.34%       2,816,728         2,816,728

李兴华             境内自然人             2.21%       2,662,428         2,146,821

吴镇南             境内自然人             2.11%       2,542,200                  0 质押                      1,000,000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三 境内自然人                 1.63%       1,959,835                  0
户

林祥坚             境内自然人             1.10%       1,325,800                  0

侯毅               境内自然人             0.76%        914,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8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30,000

吴镇南                                                                  2,542,200 人民币普通股               2,542,20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1,959,835 人民币普通股               1,959,835

林祥坚                                                                  1,325,800 人民币普通股               1,325,800

侯毅                                                                     914,000 人民币普通股                  914,000



                                                                                                                            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周永祥                                                                 826,800 人民币普通股            826,800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题增长
                                                                       814,326 人民币普通股            814,326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
                                                                       669,564 人民币普通股            669,564
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新兴成长
                                                                       631,567 人民币普通股            631,567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
明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无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减少43%,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支付东莞凯欣股权收购款、支付天津天赐项目购地款。
    2、预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226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支付东莞凯欣股权收购款。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23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预付购固定资产款项。
    4、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612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向银行贷款。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期初减少5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支付2014年度奖金。
    6、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减少3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预缴2014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
    7、应付股利期末比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为通联创投所持公司股份于2014年12月30日解除司法冻结和质押,公司于
2015年1月向其支付了2012年度现金分红款。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1%,主要原因为销售额同比增长,实缴增值税增加。
    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59%,主要原因为新增银行借款导致借款利息支出增加,银行利息收入减少。
    3、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1%,主要原因为政府补贴减少。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25%,主要原因为支付东莞凯欣股权收购款。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7%,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情况
    1、公司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4年11月
21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2014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予以受理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通知书》(141753号)。
    3、2015年3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了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1753号)。
    4、2015年3月5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措
施的决定》(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27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在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6月3日期间,暂停安信
证券保荐机构资格。
   因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被中国证监会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受中国证监会中止审查,项目审
核进度受到了一定影响,目前,公司正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1753号)积极组织非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反馈工作。安信证券被暂停保荐机构资格期限届满后,公司将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审核进度,并根据中
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事项说明
   2014年公司出于整体业务战略考虑,决定将全资子公司遂昌天赐进行清算注销,并将主要生产线转移到九江天赐生产基


                                                                                                           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地。截至2015年3月清算完成日,遂昌天赐已清偿所有对第三方的债务,但资金不足以支付母公司的全部分红。原定遂昌天
赐应支付母公司现金分红6,770,000.00元,已经支付5,837,560.54元,剩余932,439.46元无法支付,此部分未兑现分红确认为母
公司投资损失。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014 年 11 月 05 日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
                                                                            公告》(编号:2014-105)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受中国证监会中止审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
                                              2015 年 03 月 10 日
查的说明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受中国证监会中止审
                                                                            查说明的公告》(编号:2015-014)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股票自挂牌上
                             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
                             时,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
                             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公司回购股份的价
                                                                                                            截至季报
                             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
首次公开发行                                                                         2013 年 12   上市之日 公告日,未
                 公司        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
或再融资时所                                                                         月 18 日     起三年内 触发承诺
                             可的其他方式。使用的资金金额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
作承诺                                                                                                      履行条件
                             使用不少于 4,000 万元。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        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2013 年 12      上市后长 截至季报


                                                                                                                        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月 18 日      期有效   公告日,未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触发承诺
                       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                        履行条件
                       程序。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
                       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
                       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
                       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
                       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
                       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
                       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
                       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股票挂牌上市
                       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承
                       诺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
                       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①在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承诺人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
                       式稳定股价。承诺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三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
                       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在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
                       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承
                       诺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承诺人将按照方案
                       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②承诺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
                       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③承诺人
                                                                                                   截至季报
                       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
                                                                             2013 年 12   上市之日 公告日,未
             徐金富    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
                                                                             月 18 日     起三年内 触发承诺
                       质押股票贷款等方式。④如公司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履行条件
                       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承诺人可选择与公司同
                       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
                       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⑤若实施上述股
                       份回购措施可能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为维
                       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响,承诺人将利用其董事长及控股股
                       东的身份,促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使公司股
                       本总额达到 4 亿股以上,并在该等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议
                       案上投赞成票。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
                       其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
                       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果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
                       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
                       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关于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的承诺:(1)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                              截至季报
                       开发售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公告日,该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2013 年 12         上市之日 项承诺处
             徐金富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 月 18 日        起五年内 于承诺期
                       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承诺人拟减持公                            内,正在履
                       司股份的,其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行。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截至季报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
                                                                                2013 年 12   上市之日 公告日,未
             徐金富    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 18 日     起五年后 触发承诺
                       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承
                                                                                                       履行条件
                       诺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
                       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

                       承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股份锁定和持
                       股意向承诺,未履行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承诺,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
                       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
                                                                                                       截至季报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
                                                                                2013 年 12   上市后长 公告日,未
             徐金富    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
                                                                                月 18 日     期有效    触发承诺
                       定期 3 个月。若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
                                                                                                       履行条件
                       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
                       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招股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并且承诺人将依法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其公开
                                                                                                       截至季报
                       发售的股份。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
                                                                                2013 年 12   上市后长 公告日,未
             徐金富    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 个交易日内启
                                                                                月 18 日     期有效    触发承诺
                       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
                                                                                                       履行条件
                       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人公开发售的股份。承诺人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
                       格进行购回,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
                       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购回价格为公司股票
                       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


                                                                                                                  1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交额/当日总成交量)。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
                        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公司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
                        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
                        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
                        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
                        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
                        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股份锁定承诺: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截至季报
             通联创业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2013 年 12   上市之日 公告日,该
             投资股份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
                                                                                 月 18 日     起一年内 项承诺已
             有限公司 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履行完毕。
                        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
                        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

                        (1)持股意向承诺: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承诺人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承诺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承诺
                        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80%,减持
                        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承诺人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
                                                                                                         截至季报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公告日,该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
             通联创业                                                                                    项承诺处
                        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2013 年 12       上市之日
             投资股份                                                                                    于承诺期
                        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月 18 日         起三年内
             有限公司                                                                                    内,正在履
                        所规则的要求。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
                                                                                                         行,履行效
                        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承诺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
                                                                                                         果良好。
                        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2)若
                        承诺人未履行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将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
                        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承诺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锁定承诺:承诺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                             截至季报
             国信弘盛
                        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及根据相 2013 年 12         上市之日 公告日,该
             创业投资
                        关规定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月 18 日         起一年内 项承诺已
             有限公司
                        个月内以及自对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四十二个                               履行完毕。



                                                                                                                    1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月内(即自 2010 年 9 月 8 日起的四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
                        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
                        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

                        (1)持股意向承诺: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承诺人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承诺人所持全
                        部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承诺人减持股份的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截至季报
                        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                               公告日,该
               国信弘盛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项承诺处
                                                                                   2013 年 12   上市之日
               创业投资 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                               于承诺期
                                                                              月 18 日          起三年内
               有限公司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承诺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                             内,正在履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行,履行效
                        (2)若承诺人未履行股份锁定和持股意向承诺,其法定代                                果良好。
                        表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承诺人因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承诺人
                        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
                        果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该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存在拥
                        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
                        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承诺人与公司不
                        存在同业竞争;承诺人承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其控制
                        (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企业以外
                        的其他子企业(以下称"其他子企业")不开展对与公司生产
                                                                                                           截至季报
                        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
                                                                                                           公告日,该
                        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
其他对公司中                                                                                               项承诺处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 2013 年 12
小股东所作承   徐金富                                                                           长期       于承诺期
                        展任何与公司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 月 18 日
诺                                                                                                         内,正在履
                        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
                                                                                                           行,履行效
                        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承诺人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或
                                                                                                           果良好
                        其他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承诺
                        人其他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兼任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
                        无论是由承诺人或承诺人其他子企业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
                        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
                        术、新产品,公司均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承诺人或承
                        诺人其他子企业如拟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



                                                                                                                      1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承诺人承诺
                        其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
                        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
                        供的条件;若发生上述情况,承诺人承诺其自身、并保证将
                        促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欲出售
                        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尽快提
                        供公司合理要求的资料。公司可在接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决定
                        是否行使有关优先购买或生产权;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
                        和业务范围,承诺人承诺其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承诺人其他
                        子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
                        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承诺人自身、并保证将促
                        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将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
                        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
                        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
                        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
                        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方式;承诺人确
                        认该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承诺人确
                        认该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
                        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
                        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
                        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
                        关的费用支出;该承诺函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该承诺
                        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承诺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及自承诺
                        人不再为公司股东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
                        销。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
                                                                                                     截至季报
                        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2)遵
                                                                                                     公告日,该
                        守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
                                                                                                     项承诺处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 2013 年 12
               徐金富                                                                        长期    于承诺期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 月 18 日
                                                                                                     内,正在履
                        交易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必要时聘请中介
                                                                                                     行,履行效
                        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
                                                                                                     果良好
                        透明度。(4)如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
                        利益受损的,承诺人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规范缴纳的承诺:如日后公司因                         截至季报
                        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补缴相关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       2013 年 12           公告日,未
               徐金富                                                                        长期
                        金,或因此导致其他损失,承诺人将承担该等补缴责任或损 月 18 日                触发承诺
                        失。                                                                         履行条件

承诺是否及时
               是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无
具体原因及下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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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计划(如
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5.00%        至                   20.00%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791.99       至                  3,526.73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38.94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要是本年上半年政府补助比同期减少近 500 万元。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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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3,761,692.69              147,504,519.0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3,481,082.98               40,465,672.94

    应收账款                                            191,391,451.44              184,670,240.83

    预付款项                                          132,697,285.92                  5,602,294.8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083,091.41                 4,607,269.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4,626,952.01              100,353,689.3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0,935,416.74                40,169,080.70

流动资产合计                                            610,976,973.19              523,372,767.2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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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20,421,062.68            395,882,468.30

    在建工程                           50,031,760.73             61,342,098.23

    工程物资                           4,221,209.37               3,410,430.17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5,952,984.97             26,181,330.1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45,065.29                 701,990.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81,439.70              5,483,602.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223,101.09                9,592,976.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8,976,623.83            502,594,895.49

资产总计                           1,149,953,597.02           1,025,967,662.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7,744,934.30              1,731,677.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5,200,000.00             46,950,000.00

    应付账款                           94,875,456.86             82,260,229.04

    预收款项                           10,435,423.48              8,314,352.1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7,148,829.38             14,198,497.78

    应交税费                            2,352,927.32              3,623,965.73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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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160,978.90

    应付股利                                                1,500,000.00

    其他应付款                  11,974,328.48              10,491,204.9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40,000.00              4,04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83,932,878.72             173,109,926.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606,000.00                606,000.00

    递延收益                      6,297,333.33              5,257,333.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03,333.33              5,863,333.33

负债合计                        290,836,212.05            178,973,260.0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0,413,200.00            120,413,2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06,348,817.90            406,348,817.9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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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30,526,876.00                30,526,876.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01,828,491.07               289,705,508.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59,117,384.97               846,994,402.7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9,117,384.97               846,994,402.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49,953,597.02                  1,025,967,662.74


法定代表人:徐金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斌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728,145.80                71,407,077.9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6,909,214.22                33,037,206.34

    应收账款                                          184,866,416.14               173,302,632.81

    预付款项                                         131,268,375.86                   3,352,923.83

    应收利息                                               25,403.9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7,782,103.69                128,956,293.62

    存货                                               45,475,427.25                37,853,761.3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521,842.28                22,000,031.28

流动资产合计                                         575,576,929.16                469,909,927.1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90,725,763.30               392,725,763.30

    投资性房地产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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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52,054,775.49             54,057,561.19

    在建工程                            3,003,222.82              1,079,529.46

    工程物资                             580,692.41                  31,709.4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525,581.56              7,633,535.9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26,065.29                 574,065.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19,400.77              4,419,400.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32,996.21              1,611,466.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4,668,497.85            462,133,031.17

资产总计                           1,040,245,427.01             932,042,958.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7,744,934.30              1,731,677.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7,400,000.00             49,000,000.00

    应付账款                           69,884,452.77             54,027,036.30

    预收款项                            9,954,288.62              7,851,925.61

    应付职工薪酬                        4,094,270.93              8,818,243.99

    应交税费                            1,238,523.98              3,073,221.86

    应付利息                             109,083.34

    应付股利                                                      1,500,000.00

    其他应付款                       27,494,213.34                8,109,433.7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50,000.00               2,35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40,269,767.28              136,461,538.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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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964,000.00                    4,824,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64,000.00                    4,824,000.00

负债合计                               245,233,767.28                     141,285,538.5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0,413,200.00                    120,413,2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16,246,729.98                    416,246,729.9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0,526,876.00                  30,526,876.00

    未分配利润                          227,824,853.75                    223,570,613.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95,011,659.73                    790,757,419.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40,245,427.01                     932,042,958.34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54,884,760.28                136,490,369.09

    其中:营业收入                          154,884,760.28                136,490,369.0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41,472,937.75                124,461,289.4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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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成本                       109,882,936.69             96,503,352.6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67,004.41               705,016.98

             销售费用                     11,645,939.26              9,565,052.59

             管理费用                     17,995,444.74             17,201,669.84

             财务费用                       648,302.08                250,538.44

             资产减值损失                   233,310.57                235,659.0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92,079.33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603,901.86             12,029,079.60

    加:营业外收入                          704,215.03               1,439,090.1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81,897.74                 81,832.6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026,219.15             13,386,337.05

    减:所得税费用                         1,903,236.90              2,088,029.7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122,982.25             11,298,307.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22,982.25             10,540,337.09

    少数股东损益                                   0.00               757,970.1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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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122,982.25                       11,298,307.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2,122,982.25                       10,540,337.09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57,970.1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0                                0.0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0                                0.0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徐金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斌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41,775,858.57                      119,093,043.52

    减:营业成本                                           111,965,503.74                       93,557,317.26

           营业税金及附加                                     922,472.70                          514,616.57



                                                                                                           2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销售费用                      9,894,111.14              7,486,985.91

         管理费用                     10,061,905.12              9,525,876.59

         财务费用                       418,171.51               -566,863.92

         资产减值损失                   554,614.11                286,471.3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900,412.07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058,668.18              8,288,639.81

    加:营业外收入                       23,592.59                765,289.5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77,272.62                 77,753.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5,004,988.15              8,976,176.38
列)

    减:所得税费用                      750,748.22               1,346,426.4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254,239.93              7,629,749.9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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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254,239.93                     7,629,749.9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4                             0.0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4                             0.07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5,922,756.74                 112,561,181.5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0,896.02                               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533,551.90                      2,923,278.67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647,204.66                 115,484,460.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0,572,604.04                     52,242,847.7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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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6,348,105.97               23,379,661.04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358,996.45               7,066,170.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4,783,900.59             22,603,072.1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063,607.05            105,291,751.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83,597.61              10,192,709.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3,019,331.5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2,079.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06,531.02                    1,54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438,624.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956,565.86                    1,54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6,019,882.61               22,339,716.6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0,737,799.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88,345.93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6,846,027.54               22,339,716.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889,461.68             -22,338,176.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4,236,312.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3,750,000.0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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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750,000.00                274,236,312.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36,742.70                 61,036,384.1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531,197.33                   1,191,210.3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5,513,241.6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67,940.03                 67,740,836.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482,059.97                206,495,475.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324,977.73                     129,920.52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3,498,826.37                194,479,928.9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4,910,519.06                 74,654,058.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411,692.69                269,133,987.67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3,152,310.12                101,049,005.7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7,670,600.00                   1,077,715.56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0,822,910.12                102,126,721.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9,082,407.99                 60,649,968.2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4,724,530.97                 14,007,081.13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167,906.56                   4,125,630.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0,206,170.83                173,202,164.27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1,181,016.35                251,984,844.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41,893.77                -149,858,122.73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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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847,659.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44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438,624.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286,283.16                   1,44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621,399.32               1,660,807.2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4,737,799.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359,198.32               1,660,807.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072,915.16             -1,659,367.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4,236,312.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3,75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750,000.00             274,236,312.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36,742.70              27,846,76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340,819.56                378,000.0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5,513,241.6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77,562.26              33,738,006.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672,437.74             240,498,305.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323,651.48                137,806.88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434,932.17             89,118,622.35




                                                                           2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813,077.97             43,857,203.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378,145.80            132,975,826.28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