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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赐材料: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6-10-2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6-116




                                     2016 年 10 月


                                                                             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金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顾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29,542,224.98     1,626,250,741.75                                       3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89,803,491.32     1,183,051,843.22                                       25.9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44,759,530.38                96.58%      1,345,684,584.85                 10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4,057,838.68                494.80%      316,662,663.26                  531.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22,312,874.56                494.18%      313,664,529.60                  498.8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91,224,871.60                  116.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129.41%                  0.99                13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129.41%                  0.99                13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7%                266.92%                23.79%                309.47%

                                                                                                                      单位:元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项目                                                                        说明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33,850.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3,449,881.78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284,988.07
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53,041.94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8,001.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7,925.86

合计                                                                                     2,998,133.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0,858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徐金富                         境内自然人       41.45%     134,866,328     134,505,340 质押               1,470,000

                               境内非国有
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14%      19,970,000                0
                               法人

林飞                           境内自然人        2.27%       7,384,570        7,384,570

徐金林                         境内自然人        2.16%       7,041,820        7,041,820

李兴华                         境内自然人        1.99%       6,476,070        4,992,052

吴镇南                         境内自然人        1.90%       6,180,500                0 质押              4,500,000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中融
国际信托-中融-融晖 17 号单一 其他              1.72%       5,592,855        5,592,855
资金信托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33%       4,314,750                0

吴歌军                         境内自然人        0.76%       2,471,433        2,471,433

张利萍                         境内自然人        0.74%       2,415,251        1,856,43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9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970,000

吴镇南                                                       6,180,500 人民币普通股                       6,180,5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314,750 人民币普通股                       4,314,750

胡玉水                                                       2,066,322 人民币普通股                       2,066,322

胡金粦                                                       2,010,926 人民币普通股                       2,010,926

李兴华                                                       1,484,018 人民币普通股                       1,484,018

胡秀凤                                                       1,264,563 人民币普通股                       1,264,56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电                                 1,199,837 人民币普通股                       1,199,837


                                                                                                                      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                                1,043,435 人民币普通股                     1,043,435
投资基金

何秀香                                                        922,032 人民币普通股                      922,03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徐金林为徐金富的弟弟;2.林飞为徐金富配偶之妹的配偶。此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说明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股东胡玉水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788,436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77,886 股,合计持股 2,066,322 股。股东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金粦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010,926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合计持股 2,010,926 股。股东胡秀凤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64,563 股,普通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合计持股 1,264,563 股。股东何秀香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
                               有公司股份 638,945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83,087 股,合计持股 922,032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1.43%,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及对江西艾德的投资。
2、应收票据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78.67%,主要原因为锂离子电池材料销售大幅增长,且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客户以票据
结算为主。
3、应收账款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92.16%,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的增长带来的应收账款的增长。
4、其他应收款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239.68%,主要原因为公司对江西艾德的第二次增资款项暂未满足长期股权投资的确
认条件。
5、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26.66%,主要原因为对江西艾德首次投资及确认了对容汇锂业的投资收益。
6、在建工程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90.69%,主要原因为子公司九江天赐、九江天祺、天津天赐的固定资产投资。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487.64%,主要原因为预付购固定资产款项增加。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35.85%,主要原因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
9、短期借款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44.08%,主要原因为未到期的银行贷款及票据贴现增加。
10、应付票据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41.26%,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增长,开出票据增加。
11、应付账款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2.40%,主要原因为产量增加,导致采购原辅料增加。
12、预收款项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246.09%,主要原因为客户预付货款增加。
1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39.68%,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14、应交税费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26.63%,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导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
15、递延收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65.39%,主要原因为与项目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16、股本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50.27%,主要原因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08.51%,主要原因为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实现销量和销售额同比大幅增长以
及个人护理品材料业务稳定增长。
2、营业成本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74.96%,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营业成本增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80.94%,主要原因为销售额同比增长,缴纳增值税增加。
4、销售费用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43.60%,主要原因为销售规模扩大,与销售相关的运费、销售人员工资及福利
费相应增加。
5、管理费用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57.96%,主要原因为研发费用、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同比增加。
6、财务费用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53.23%,主要原因为平均贷款额及利率下降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7、资产减值损失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44.50%,主要原因为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
8、投资收益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3658.28%,主要原因为确认了对容汇锂业的投资收益。
9、营业外收入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227.85%,主要原因为政府补助增加。
10、营业外支出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35.72%,主要原因为事故损失的减少。
11、所得税费用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618.23%,主要原因为利润增长导致所得税费用的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16.93%,主要原因为销售增长,回款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79.98%,主要原因为银行借款和还款次数减少以及吸收投
资的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
公司于2016年9月8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960号)(以下简称“反
馈意见”)。公司与有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补充调查和核实,并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9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
2、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2016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事项并经公司2016年9月8日召开
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36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17,200股,同时因7名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8,3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9月30日解锁上市流通。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目前已向不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
款,待完成验资等相关手续后办理回购注销。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8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编号:2016-089)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16-090)。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见公司 2016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2016 年 09 月 27 日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项的进展
                                                                 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

                                                                 详见公司 2016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
(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锁及回购           2016 年 08 月 23 日
                                                                 告》(编号:2016-089)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注销相关事项
                                                                 股票的公告》(编号:2016-090)。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无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无
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 2013 年 12 2014 年 1 截至季报
                公司
或再融资时所                   上市后三 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月 18 日           月 23 日至 公告日,


                                                                                                                          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作承诺                         年内稳定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               2017 年 1 未触发承
                               股价的承 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公               月 22 日     诺履行条
                               诺       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                            件。
                                        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
                                        可的其他方式。使用的资金金额为上市之日起
                                        每十二个月内使用不少于 4,000 万元。同时保
                                        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
                                        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承诺人
                                        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
                                        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
                                        定措施:①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
                                        足时,承诺人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
                                        价。承诺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
                                        就后三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
                                        在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
                               关于公司 定披露本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承诺                            截至季报
                                                                                               2014 年 1
                               上市后三 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承诺人                            公告日,
                                                                                    2013 年 12 月 23 日至
             徐金富            年内稳定 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②                            未触发承
                                                                                    月 18 日   2017 年 1
                               股价的承 承诺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                            诺履行条
                                                                                               月 22 日
                               诺       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③承诺人用于股                            件。
                                        份增持的资金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
                                        于 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包括但
                                        不限于自有资金、质押股票贷款等方式。④如
                                        公司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
                                        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承诺人可选择与公司同
                                        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措施实施完毕
                                        (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
                                        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⑤若实施上述股份
                                        回购措施可能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响,承诺人
                                        将利用其董事长及控股股东的身份,促成公司


                                                                                                                       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使公司股本总额达到 4 亿股以上,并在该等董
                                          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议案上投赞成票。在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其未按照
                                          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承诺人未履行
                                          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
                                          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承诺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
                                          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
                                          止。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
                                          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
                                          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
                                          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其
                                          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
                                          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
                                          定措施:(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
                                          施的情形时,其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
                                          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
                               关于公司                                                                    截至季报
                                          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            2014 年 1
                               上市后三                                                                    公告日,
             公司全体董事、               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其 2013 年 12 月 23 日至
                               年内稳定                                                                    未触发承
             高管                         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月 18 日     2017 年 1
                               股价的承                                                                    诺履行条
                                          其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月 22 日
                               诺                                                                          件。
                                          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3)其将在上市之日起每十二
                                          个月内使用不少于其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
                                          酬(或津贴)累计额的 50%稳定股价。(4)独
                                          立董事在实施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时,应以实施
                                          股价稳定措施后其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所规定和要求的独立性为
                                          前提。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
                                          如其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未采取上


                                                                                                                      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其将在前述事项
                                          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
                                          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
                                          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
                                          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的程序。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进行回购,
                                          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
                               关于招股 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回购价
                               说明书有 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                               截至季报
                               虚假记     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                           公告日,
                                                                                         2013 年 12
             公司              载、误导 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公司                      长期   未触发承
                                                                                         月 18 日
                               性陈述或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诺履行条
                               者重大遗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件。
                               漏的承诺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
                                          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
                                          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
                                          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
                                          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
                                          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
                                          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关于招股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并且承诺人将依法购回公司首次公开
                               关于招股
                                          发行股票时其公开发售的股份。承诺人将在中
                               说明书有                                                                      截至季报
                                          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通过公司进
                               虚假记                                                                        公告日,
                                          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 个交易日内启 2013 年 12
             徐金富            载、误导                                                               长期   未触发承
                                          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 月 18 日
                               性陈述或                                                                      诺履行条
                                          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公司
                               者重大遗                                                                      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人公开发售的股份。
                               漏的承诺
                                          承诺人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进行
                                          购回,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
                                          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
                                          购回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
                                          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
                                          成交量)。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

                                                                                                                    1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人将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
                                          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
                                          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
                                          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
                                          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其将在该等
                                          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
                                          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
                                          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关于招股
                                          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
                               说明书有                                                                      截至季报
                                          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
                               虚假记                                                                        公告日,
             公司上市时任                 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 2013 年 12
                               载、误导                                                           长期       未触发承
             董监高                       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若其违反上述承 月 18 日
                               性陈述或                                                                      诺履行条
                                          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者重大遗                                                                      件。
                                          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
                               漏的承诺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
                                          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
                                          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
                                          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
                                          止。

                                          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
                                                                                                             截至季报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
                                                                                                  2014 年 1 公告日,
                               股份限售 向;如超过上述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其
                                                                                       2013 年 12 月 23 日至 该项承诺
             徐金富            及持股意 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月 18 日   2019 年 1 处于承诺
                               向承诺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上述股
                                                                                                  月 22 日   期内,正
                                          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
                                                                                                             在履行。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不再
                                          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

                                                                                                                    1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
                                          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若其因
                                          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
                                          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
                                          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
                                          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持股意向承诺: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承诺人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
                                          月内,承诺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50%;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
                                          承诺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 80%,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减持方式包括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承诺人减持股份的价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
                                                                                                             截至季报
             万向创业投资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2015 年 1 公告日,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
                               持股意向                                              2013 年 12 月 23 日至 该项承诺
             (原:通联创业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
                               承诺                                                  月 18 日 2017 年 1 处于承诺
             投资股份有限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承诺人拟
                                                                                                月 22 日 期内,正
             公司)                       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
                                                                                                           在履行。
                                          进行公告,承诺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办理。(2)若承诺人未履行股份锁定和持股意
                                          向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
                                          有,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
                                          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                           截至季报
                                          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如超过上              2015 年 1 公告日,
             陈汛武、顾斌、
                               股份减持 述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将依法按 2013 年 12 月 23 日至 该项承诺
             张利萍、潘国
                               承诺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月 18 日   2017 年 1 处于承诺
             忠、徐三善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其所持公司股份自锁                月 22 日   期内,正
                                          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在履行。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

                                                                                                                    1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任
                                          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
                                          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其不会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季报
                                          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
                                                                                                    2014 年 1 公告日,
                                          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自
             林飞、徐金林、 股份限售                                                     2013 年 12 月 23 日至 该项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毛世凤            承诺                                                      月 18 日   2017 年 1 处于承诺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
                                                                                                    月 22 日    期内,正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履行。

             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泓德
                                          本公司(人)同意自天赐材料本次发行结束之
             基金管理有限                                                                                       截至季报
                               非公开发 日(2015 年 11 月 12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公司、华安基金                                                                         2015 年 11 公告日,
                               行股票认 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天赐材料董事会向
             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12 日至 该项承诺
                               购对象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
             九泰基金管理                                                         月 23 日          2016 年 11 处于承诺
                               于股份锁 请对本公司(人)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
             有限公司、平安                                                                         月 11 日    期内,正
                               定的承诺 以保证本公司 (人)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
             大华基金管理                                                                                       在履行。
                                          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有限公司、吴歌
             军

                                          (1)持股意向承诺: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承诺人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减持承诺人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减持股                              截至季报
                                          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公告日,
                                          则的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国信弘盛
                                          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承诺人                              创业投资
                                                                                                    2015 年 1
                                          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有限公司
             国信弘盛创业      持股意向                                             2013 年 12 月 23 日至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持有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                                                 月 18 日 2017 年 1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的股份已
                                                                                               月 22 日
                                          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                              全部减
                                          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                              持,承诺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                              已履行完
                                          求。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                              毕。
                                          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承诺人承诺将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1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所相关规定办理。(2)若承诺人未履行股份锁
                                          定和持股意向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将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承诺人因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
                                          入归公司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
                                          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承诺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股权激励承诺                              无

                                          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1)公司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
                                          此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发展阶段、资金支出安
                                          排,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截至季报
                                          可适当增加利润分配比例及次数,保证分红回              2014 年 1 公告日,
                                          报的持续、稳定。(2)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 2013 年 12 月 23 日至 该项承诺
               公司            分红承诺
                                          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月 18 日     2017 年 1 处于承诺
                                          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由于公司目前处于              月 22 日   期内,正
                                          成长阶段,采用股票股利分红时,现金分红在                         在履行。
                                          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 20%;(3)公
                                          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
                                          围。"

                                          截至该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未投资于任何
                                          与公司存在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
                                          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
其他对公司中
                                          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承诺人与公司不存在
小股东所作承
                                          同业竞争;承诺人承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
诺
                                          使其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除公
                                          司及其控股子企业以外的其他子企业(以下称"                        截至季报
                                          其他子企业")不开展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相同                        公告日,
                                          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                         该项承诺
                               关于避免
                                          与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 2013 年 12              处于承诺
               徐金富          同业竞争                                                         长期
                                          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月 18 日               期内,正
                               的承诺
                                          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公司业务                         在履行,
                                          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                         履行效果
                                          何活动,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                         良好。
                                          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承诺人将不利
                                          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承诺人其他子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兼任公司之高级管理人
                                          员;无论是由承诺人或承诺人其他子企业自身
                                          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



                                                                                                                    1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
                                        公司均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承诺人或承
                                        诺人其他子企业如拟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
                                        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
                                        先购买的权利;承诺人承诺其自身、并保证将
                                        促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
                                        或业务时给予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
                                        三方提供的条件;若发生上述情况,承诺人承
                                        诺其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尽
                                        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欲出售或转让的资
                                        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尽快
                                        提供公司合理要求的资料。公司可在接到通知
                                        后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购买或生产
                                        权;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承
                                        诺人承诺其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承诺人其他子
                                        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
                                        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
                                        承诺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承诺人其他子企业
                                        将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
                                        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
                                        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4)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
                                        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方式;承诺人确认该
                                        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承诺人确认该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
                                        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
                                        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
                                        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给
                                        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
                                        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该承诺函自承
                                        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该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
                                        承诺在承诺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及自承诺人不
                                        再为公司股东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
                                        更或撤销。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尽量减少和规
                                                                                                        截至季报
                                        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
                                                                                                        公告日,
                                        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该项承诺
             控股股东徐金      关于规范 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2)遵守公
                                                                                    2013 年 12          处于承诺
             富和全体董监      关联交易 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长期
                                                                                    月 18 日            期内,正
             高                的承诺   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
                                                                                                        在履行,
                                        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履行效果
                                        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良好。
                                        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必要时聘请


                                                                                                                 1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
                                           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4)如因承诺人违
                                           反上述承诺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
                                           承诺人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关于社会                                                                     截至季报
                                           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规范缴纳的承诺:
                                保险及住                                                                     公告日,
                                           如日后公司因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补缴相关 2013 年 12
                 徐金富         房公积金                                                            长期     未触发承
                                           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此导致其他损 月 18 日
                                规范缴纳                                                                     诺履行条
                                           失,承诺人将承担该等补缴责任或损失。
                                的承诺                                                                       件。

                                                                                                    2015 年 7 截至季报
                                股份限售 2015 年 7 月 8 日至 2016 年 1 月 7 日期间不减 2015 年 07 月 8 日至 公告日,
                 全体董监高
                                承诺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月 08 日   2016 年 1 承诺履行
                                                                                                    月7日    完毕。

                                           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                       截至季报
                 徐金富、陈汛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                 2015 年 7 公告日,
                 武、顾斌、张利 股份增持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 2015 年 07 月 10 日至 增持已完
                 萍、禤达燕、徐 承诺       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500,000      月 10 日   2016 年 7 成,承诺
                 三善                      元。在参与人个人增持期间及其增持完成后六                 月9日    履行完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毕。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
                 不适用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320.00%      至                         350.00%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41,813.52     至                        44,800.20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955.60

                                                          主要原因为电解液销量及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长;个人护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理品材料市场规模稳定增长;参股容汇锂业而确认的投资收益
                                                          对公司业绩有较大提升。




                                                                                                                      1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8 月 23 日投资者关系
2016 年 08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其他
                                                                    活动记录表

                                                                    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8 月 31 日投资者关系
2016 年 08 月 3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活动记录表

                                                                    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9 月 22 日投资者关系
2016 年 09 月 2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活动记录表




                                                                                                          1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2,050,643.56             221,760,577.5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03,131,381.19             113,690,610.36

    应收账款                                                511,769,833.92             266,320,667.51

    预付款项                                                 28,212,070.88                24,653,743.1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6,271,015.65                 7,733,996.0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57,430,560.41             124,880,646.2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1,719,979.38                22,492,200.65

流动资产合计                                               1,100,585,484.99            781,532,441.4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1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35,998,796.77              6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59,914,114.90             480,380,175.16

    在建工程                          142,404,109.41              48,988,521.50

    工程物资                           10,552,845.62              11,112,098.72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0,305,991.09              71,040,717.51

    开发支出

    商誉                              154,606,964.02             154,606,964.02

    长期待摊费用                         2,089,548.79              3,089,643.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433,411.40              10,624,597.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650,957.99               4,875,582.7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28,956,739.99            844,718,300.27

资产总计                             2,129,542,224.98          1,626,250,741.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9,214,554.50              20,163,252.54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9,252,280.87              77,339,575.90

    应付账款                          239,508,234.50             157,158,301.30

    预收款项                           36,301,205.27              10,488,887.8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5,552,206.19              18,293,686.83

    应交税费                           46,743,672.74              20,625,250.99




                                                                             1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36,280.44                 31,211.60

    应付股利                      409,230.00

    其他应付款                 102,875,563.96            113,363,955.9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614,000.00              6,614,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16,507,228.47            424,078,122.9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300,000.00                300,000.00

    递延收益                    11,539,833.33              6,977,333.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17,437.56              3,237,150.9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357,270.89             10,514,484.29

负债合计                       631,864,499.36            434,592,607.2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25,359,605.00            130,005,84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95,561,714.63            686,594,697.63

    减:库存股                  29,693,358.60             38,887,455.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37,292,146.97                37,292,146.9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61,283,383.32             368,046,611.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89,803,491.32          1,183,051,843.22

    少数股东权益                                                 7,874,234.30                8,606,291.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97,677,725.62          1,191,658,134.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29,542,224.98          1,626,250,741.75


法定代表人:徐金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斌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1,236,826.15                92,868,895.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72,188,259.56                83,730,761.22

    应收账款                                                  347,827,183.69             206,329,474.19

    预付款项                                                   16,848,251.26                 3,883,601.3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2,423,094.32             139,806,719.55

    存货                                                       40,195,130.57                38,366,368.0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270,722.56               13,722,793.41

流动资产合计                                                  676,989,468.11             578,708,613.1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31,183,155.97             761,605,763.30

    投资性房地产


                                                                                                       2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47,073,112.38              51,750,683.07

    在建工程                               9,888,868.96              2,751,870.10

    工程物资                                629,021.82                  74,815.02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119,549.10              8,718,965.3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276,019.01              1,302,903.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163,403.65               8,636,095.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6,969,656.51              2,216,84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16,302,787.40             837,057,940.90

资产总计                               1,593,292,255.51          1,415,766,554.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991,200.00               5,163,252.5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2,070,000.00              54,830,000.00

    应付账款                             58,976,935.37              93,225,495.30

    预收款项                             35,194,206.91               9,232,773.70

    应付职工薪酬                         17,011,409.71              11,030,905.04

    应交税费                             15,077,273.96               8,408,414.67

    应付利息                                   8,659.57                 31,211.60

    应付股利                                409,230.00

    其他应付款                          104,731,593.11             128,334,888.9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24,000.00              5,024,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15,494,508.63             315,280,941.7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2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374,000.00                  5,574,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374,000.00                  5,574,000.00

负债合计                                        324,868,508.63                320,854,941.7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25,359,605.00                130,005,84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05,459,626.71                696,492,609.71

    减:库存股                                   29,693,358.60                 38,887,455.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7,292,146.97                 37,292,146.97

    未分配利润                                  430,005,726.80                270,008,468.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68,423,746.88            1,094,911,612.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93,292,255.51            1,415,766,554.00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44,759,530.38                    277,117,193.83

    其中:营业收入                          544,759,530.38                    277,117,193.8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10,218,397.11                    254,131,229.81



                                                                                          2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330,011,643.17            196,109,260.3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617,814.86              1,479,214.89

             销售费用                  20,350,961.79             15,438,267.24

             管理费用                  48,935,704.94             34,448,812.73

             财务费用                    751,295.81               1,464,881.03

             资产减值损失               6,550,976.54              5,190,793.5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7,133,388.06               166,839.65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7,053,826.56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1,674,521.33             23,152,803.67

    加:营业外收入                      3,401,463.36              1,035,022.1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178.76                 35,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402,740.55               877,885.3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97,634.18                   1,118.5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43,673,244.14             23,309,940.48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9,830,305.20              2,453,036.0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3,842,938.94             20,856,904.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4,057,838.68             20,856,904.39

    少数股东损益                         -214,899.7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2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3,842,938.94                       20,856,904.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24,057,838.68                       20,856,904.39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14,899.7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9                                0.1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9                                0.1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徐金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斌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347,105,284.60                      209,935,750.80

    减:营业成本                                           249,152,828.77                      163,824,285.17



                                                                                                           2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01,647.69              1,238,568.35

         销售费用                     13,394,354.92             10,593,834.07

         管理费用                     22,887,436.66             13,880,173.33

         财务费用                        -31,674.25               803,886.51

         资产减值损失                  3,834,393.27              3,102,732.4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7,133,388.06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7,053,826.56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3,099,685.60             16,492,270.93

    加:营业外收入                     3,363,352.96               775,279.9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900.00                35,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326,805.19                 111,011.2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24,009.81                   1,118.5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76,136,233.37             17,156,539.6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7,519,479.96              1,703,480.9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8,616,753.41             15,453,058.6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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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8,616,753.41                 15,453,058.6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345,684,584.85                  645,383,311.77

    其中:营业收入                             1,345,684,584.85                  645,383,311.7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01,280,170.65                  585,447,284.58

    其中:营业成本                                 791,990,416.94                452,679,966.4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9,961,154.02                  3,545,597.49

           销售费用                                 58,748,756.01                 40,912,739.41

           管理费用                                125,188,587.09                 79,251,395.66

           财务费用                                  1,597,822.27                  3,416,214.05

           资产减值损失                             13,793,434.32                  5,641,371.5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0,172,558.84                   536,749.34
列)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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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19,568,796.77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64,576,973.04             60,472,776.53

    加:营业外收入                      6,153,529.62              1,876,920.4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79,225.50                 38,491.93

    减:营业外支出                      3,203,230.70              4,983,193.5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313,076.30                -12,956.4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67,527,271.96             57,366,503.5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51,596,665.72              7,183,847.0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5,930,606.24             50,182,656.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6,662,663.26             50,182,656.43

    少数股东损益                         -732,057.0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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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15,930,606.24                       50,182,656.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16,662,663.26                       50,182,656.4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32,057.0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99                                 0.4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99                                 0.42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872,178,960.83                      520,651,797.60

    减:营业成本                                           590,796,882.90                      407,219,526.88

           营业税金及附加                                    5,839,745.03                        2,861,909.33

           销售费用                                         37,552,014.28                       30,093,007.62

           管理费用                                         56,136,162.33                       36,607,784.70

           财务费用                                           -184,744.22                        1,989,916.80

           资产减值损失                                      7,103,043.17                        3,286,666.6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9,887,570.77                        5,141,365.71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19,568,796.77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4,823,428.11                       43,734,351.30

    加:营业外收入                                           4,021,877.67                         854,866.6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58,777.49                             38,491.93

    减:营业外支出                                            601,944.12                          382,400.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97,811.14                             2,540.8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08,243,361.66                       44,206,817.78
列)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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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所得税费用                                 24,820,211.85                  4,721,480.3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3,423,149.81                 39,485,337.4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3,423,149.81                 39,485,337.4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06,685,271.18                481,114,379.0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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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74,869.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583,110.77             19,402,877.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2,268,381.95            501,492,125.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77,073,041.85            253,158,196.0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96,509,750.72             72,136,015.0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1,217,278.12             37,663,383.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6,243,439.66             96,481,753.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1,043,510.35            459,439,347.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224,871.60             42,052,778.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1,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03,762.07                536,749.3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66,573.76               1,213,881.19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8,000,000.00              1,438,62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770,335.83            114,689,254.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08,183,142.83            103,206,473.63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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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6,430,000.00                111,497,267.79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5,000,000.00                124,144,549.6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4,000,000.00                  4,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3,613,142.83                342,848,291.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842,807.00               -228,159,036.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320,780.00                 38,887,45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3,227,254.30                140,300,562.3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548,034.30                179,188,017.3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577,749.36                 35,922,392.2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4,256,945.79                 19,801,610.85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834,695.15                 55,724,003.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13,339.15                123,464,014.1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76,766.50                   1,012,799.66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8,627,829.75                -61,629,444.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3,750,583.07                144,910,519.0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5,122,753.32                 83,281,074.80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77,490,270.63                397,929,982.23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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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4,717,054.84            125,515,212.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2,207,325.47            523,445,194.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1,434,943.13            297,642,234.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44,459,204.60             36,353,119.50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365,980.02             24,886,325.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1,890,673.65            145,574,490.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7,150,801.40            504,456,169.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56,524.07             18,989,024.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318,774.00             13,889,436.9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50,980.00                907,350.17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000,000.00              1,438,62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469,754.00             46,235,411.1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7,285,919.77             10,825,431.0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0,008,570.00             61,697,267.7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5,000,000.00            127,517,00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8,294,489.77            200,039,698.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824,735.77           -153,804,287.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320,780.00             38,887,45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2,882,399.80            100,300,562.3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203,179.80            139,188,017.3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531,249.36              5,922,392.2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3,464,640.14             18,299,584.75
的现金


                                                                          3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995,889.50              24,221,977.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07,290.30             114,966,040.2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36,735.93                989,237.5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324,185.47            -18,859,985.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0,761,011.62              68,813,077.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436,826.15              49,953,092.71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