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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赐材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4  

						                            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法律规范、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以债权转股权及货币出资的方式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能够在方便
公司财务管理的同时,缓解子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成本,而且能
够为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开展提供重要资金支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贺春海                             容敏智




          赵建青                             吴   琪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