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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赐材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3  

						                             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法律规范、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
为,交易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作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3、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本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之
情形,同意公司将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19 年续聘审计机构事项

    1、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
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 2018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贺春海                              容敏智




          赵建青                              吴   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