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天赐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材料”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指定胡剑飞、杨肖璇担任保荐代表人。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对天赐材料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0 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4,920,71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 41.6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999,991.82 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9,912,854.16 元。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17)第 110ZC0246 号)。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股票 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8 月 2 日。 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投资建设 2,300t/a 新型锂盐项目 17,313 2 投资建设 2,000t/a 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 10,873 3 投资建设 30,000t/a 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 13,218 4 补充流动资金 不超过 18,580 合计 不超过 59,984 1 公 司 2016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各 项 费 用 后 净 额 为 599,912,854.16 元,较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超出 72,854.16 元,公司 已将该节余部分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2,300t/a 新型锂盐项目 项目总投资 计划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计划建设周期 额(万元) 资金(万元) 2,000t/a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 2017 年 10 月 电解质双(氟代磺酰)亚胺 18,286 16,056 至 2018 年 8 月 2,300t/a 锂(LiFSI)项目 九江天祺氟硅 新型锂 150t/a 二氟磷酸锂 新材料科技有 盐项目 (LiPO2F2)项目 限公司 2016 年 5 月至 1,920 1,257 150t/a 4,5-二氰基-2-三氟甲 2017 年 12 月 基咪唑锂(LiTDI)项目 合计 - 20,206 17,313 - 2、2,000t/a 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 项目总投资 计划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计划建设周期 额(万元) 资金(万元) 九江天祺氟硅 2,000t/a 固体六氟磷酸锂 2016 年 5 月至 新材料科技有 12,557 10,873 项目 2017 年 12 月 限公司 3、30,000t/a 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 项目总投资 计划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计划建设周期 额(万元) 资金(万元) 30,000t/a 电池级磷酸铁材 九江天赐高新 2017 年 6 月至 16,092 13,218 料项目 材料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三)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计划投入募集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资金(万元)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2,300t/a 新型锂盐项目 17,313 986.11 7.04% 2,000t/a 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 10,873 8,191.54 75.34% 30,000t/a 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 13,218 12,033.02 72.81% 合计 41,404.00 21,210.67 - 2 二、募投项目前次变更情况 (一) 2,300t/a 新型锂盐项目变更情况 1、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4,5-二氰 基-2-三氟甲基咪唑锂(LiTDI)产品具有较优异的综合性能,是一种具有应用前 景的新型锂盐,鉴于目前该物质配方应用市场化尚有一定时间,为降低投资风险, 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将 150t/a 4,5-二氰基-2-三氟甲基咪唑锂项目延期建设,拟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建设完成。 2、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2,300 t/a 新型锂型项目之子项目 2,000 t/a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电解质双(氟代磺酰)亚胺锂(LiFSI)项目,经过公司工艺 工程部门的攻关,目前公司已掌握了较变更前更优的工艺建设方案,根据优化后 的工艺路线,可以减少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经可行性测算,该子项目的建设资 金将由 18,286 万元变更为 14,97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将由 16,056 万元变更 为 12,747 万元。本次变更后,2,300t/a 新型锂盐项目的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由 17,313 万元变更为 14,004 万元,节余的募集资金 3,309 万元用于 30,000 t/a 电池级磷酸 铁材料项目的新增投资。 由于产品应用市场发生变化,子项目 150t/a4,5 二氰基-2-三氟甲基咪唑锂的 电解液配方市场化前景尚不确定,为降低风险,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终止该项 目的建设。 基于前述调整,2,300t/a 新型锂盐项目的建设期将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二)2,000t/a 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变更情况 1、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2,000t/a 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原定于 2017 年 12 月完工,该项目于 2017 年 10 月开工建设。 由于该项目采用新工艺,且部分设备为进口特制设备,最长交货期长达 9 个月, 项目建设进度因此受到影响,延长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建设完成。 3 2、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 2,000t/a 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的 配套原料装置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并根据市场及政策的变化和最新需求,增设了 危险品仓库的建设,因此导致原定建设周期延长,完工日期由 2018 年 10 月调整 为 2018 年 12 月。 (三)30,000t/a 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变更情况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更好适应环保的新要求,并为产线装置稳定、 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对 30 ,000t/a 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 调整和升级,增加了全自动化、连续化反应和公用管廊等一系列装置,并配套升 级了污水处理系统。基于前述调整,公司对该项目重新进行了可行性测算,该项 目的建设投资需相应增加 2,534 万元,建设投资金额由 13,993 万元调整为 16,52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额由 2,099 万元调整为 1,322 万元,总投资额需由 16,092 万 元增加至 17,849 万元。 根据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30,000t/a 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3,218 万元,基于本项目的资金缺口,公司决定将 2,300t/a 新型锂盐项目之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309 万元全额用于补充 30,000t/a 电池级磷 酸铁材料项目,即 30,000t/a 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由 13,218 万 元增加至 16,527 万元,项目总投资不足部分由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投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一)2,000t/a 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 1、本次变更前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 计划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计划建设周期 (万元) 资金(万元) 九江天祺氟硅 2,000t/a 固体六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新材料科技有 12,557 10,873 氟磷酸锂项目 年 12 月 限公司 4 2、本次项目变更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为更好适应环保新要求,并为提高产品品质和装置的稳定高效运行,优化上 游原料生产和副产硫酸的处理,公司对 2,000t/a 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建设方案进 行了调整和升级。经公司审慎评估后,对本次项目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 整情况如下: (1)项目投资金额 变更前投资额 变更后投资额 本次调整 调整后投资额 序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设投资 11,417 13,342 1,925 92.33% 1.1 土地及工程费用 9,894 11,562 1,668 80.01% 1.2 设备及安装费用 678 792 114 5.48%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46 988 142 6.84% 2 铺底流动资金 1,140 1,108 -32 7.67% 3 总投资 12,557 14,450 1,893 100.00% 变更说明: ① 铺底流动资金由 1,140 万元变更为 1,108 万元,主要是由于税率变更,导 致对应的铺底流动资金有所下调; ② 建设投资额由 11,417 万元变更为 13,342 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艺变更后, 厂房建设、设备、仪表费用相应发生调整; ③ 本次新增总投资金额 1,893 万元由全资子公司九江天祺氟硅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追加。 (2)项目建设周期 由于前述调整和升级,项目完工日期由 2018 年 12 月调整为 2019 年 6 月。 (3)项目投资收益 本次变更后,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15,160 万元,年均净利 润 1,815 万元。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后,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5 项目总投资额 计划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建设周期 (万元) 资金(万元) 九江天祺氟硅 2,000t/a 固体六氟 2017 年 10 月至 2019 新材料科技有 14,450 10,873 磷酸锂项目 年6月 限公司 (二)30,000t/a 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 1、本次变更前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 计划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计划建设周期 (万元) 资金(万元) 30,000t/a 电池级 九江天赐高新 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7,849 16,527 磷酸铁材料项目 材料有限公司 12 月 2、项目变更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随着磷酸铁市场对产品品质需求的提升,尤其对杂质的控制要求更加严格, 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对项目原先的洗涤及亚铁工艺进行了变更,在提 高产品品质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产品的价格优势,经公司审慎评估后,对本次项 目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项目投资金额 变更前投资额 变更后投资额 本次调整 调整后投资额 序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设投资 16,527 18,777 2,250 93.96% 1.1 土地及工程费用 13,742 15,450 1,708 77.31% 1.2 设备及安装费用 1,491 1,877 386 9.39%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94 1,450 156 7.26% 2 铺底流动资金 1,322 1,206 -116 6.04% 3 总投资 17,849 19,983 2,134 100.00% 变更说明: ① 铺底流动资金由 1,322 万元变更为 1,206 万元,主要是由于工艺变更后, 生产成本降低,此外,受国家税率调整的影响,铺底流动资金发生调整; ② 建设投资额由 16,527 万元变更为 18,777 万元,主要是优化了产品工艺, 因此厂房建设、设备、仪表费用相应发生调整; ③ 新增总投资金额 2,134 万元由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6 自筹资金追加。 (2)项目建设周期 由于前述变更调整,项目完工日期由 2018 年 12 月调整为 2019 年 9 月。 (3)项目投资收益 本次变更后,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26,925 万元,年均净利 润 3,723 万元。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 如下: 项目总投资额 计划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建设周期 (万元) 资金(万元) 30,000t/a 电池级 九江天赐高新 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19,983 16,527 磷酸铁材料项目 材料有限公司 7月 四、本次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外部条件等因素做出 的审慎决定,公司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公司前述变更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规划提出的,符合 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 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 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7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 七、审议程序 2019 年 4 月 19 日,本事项已经公司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 项仍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剑飞) (杨肖璇)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