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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赐材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0-29  

						                            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法律规范、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对浙江天硕氟硅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硕”)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现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1、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对浙江天
硕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增资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平、公正、合理的,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增资事项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公司对浙江天硕增资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之情形,我们同意将
本次增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贺春海                              容敏智




          赵建青                              吴   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