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证监许可〔2021〕930号文核准,同意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赐材料”、“发行人”或“公司”)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 超过166,530.75万元(含本数)。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非公开发行数量 不超过278,526,018股。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与联 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与招商证券以下统称“联席主承销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与 发行人共同组织实施了本次发行,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 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 12 个月内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5 月 20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即 2021 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本次非公开发 行底价为 50.86 元/股。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 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和 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8.00 元/股,与发行 底价的比率为 133.70%。 (四)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数确定为 24,489,816 股,募集资金总额 1,665,307,488.00 元。发 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 案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0 号)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如下: 认购股数 认购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1 UBS AG 1,647,058 111,999,944.00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5,882 81,999,976.00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05,882 149,999,976.00 4 孔庆飞 735,294 49,999,992.00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4,411 61,499,948.00 6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5,294 49,999,992.00 7 苏民供应链管理无锡有限公司 735,294 49,999,992.00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工商银 8 2,941,176 199,999,968.00 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9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05,882 149,999,976.00 1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41,176 199,999,968.00 11 田志伟 5,147,058 349,999,944.00 1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926,470 130,999,960.00 1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58,939 78,807,852.00 合计 24,489,816 1,665,307,488.00 (五)锁定期安排 2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 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 伙。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 募集资金金额、锁定期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 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具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承诺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 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中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 年 2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3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的议案》,调减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21 年 5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同 意根据《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规定,于 2020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63,838,834 股调整为 不超过 278,526,018 股。 (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3 月 15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 年 3 月 26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0 号),核准 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3,838,834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 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核准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3 日,有效 期 12 个月。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 (一)本次发行时间表 日期 发行安排 1、向证监会报送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启动发行前会后 2021 年 5 月 19 日 事项承诺函等材料,启动本次发行 (周三) 2、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 (T-3) 3、律师全程见证 2021 年 5 月 20 日 1、联系询价对象,确定询价对象收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 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 价单》 (周四至周五) 2、接受询价咨询 (T-2 至 T-1) 2021 年 5 月 24 日 1、开始接受特定投资者报价,并接受特定投资者(除在中国证监 4 (周一) 会备案的证券投资基金外)的申购定金,截止时间中午 12:00 (T) 2、询价时间 9:00~12:00 3、律师全程见证 4、对拟配售对象进行关联关系核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2021 年 5 月 25 日 1、对拟配售对象进行关联关系核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周二) 2、根据询价结果及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 (T+1) 量和发行对象 2021 年 5 月 26 日 1、向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发出《认购合同》及《缴款通知书》 (周三) 开始接受发行对象缴款 (T+2) 2021 年 5 月 28 日 1、缴款截止日,截止时间中午 12:00 (周五) 2、会计师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 (T+4) 1、保荐机构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5 月 31 日 2、会计师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验资 (周一) 3、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T+5) 4、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联席主承销商出具《合规性报告》 2021 年 6 月 1 日 1、取得《验资报告》、《法律意见书》、《合规性报告》等文件 (周二) 并向证监会提交发行总结备案材料 (T+6) 2021 年 6 月 2 日及以后 2、证监会对发行情况和结果审核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周三及以后)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登记材料,办理股份登记 (T+7 及以后) 收到登记公司证明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上市申请材料 L-5 日内 1、刊登《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L日 1、上市日 (二)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1年5月 19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截至2021年5月13日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时确 定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 书对象名单》中的符合相关条件的373家投资者(已剔除前20大股东中重复出现 的16家投资者)发出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认购邀请文件》(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 5 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 等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其中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88家,证券公司85家,保险公司48家,QFII5家,个人投资者21家,其他机构投 资者122家,以及截至2021年5月10日收市后天赐材料前20大股东(不含发行人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董监高、联席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 除上述373家投资者外,2021年5月13日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后至2021年5 月23日(T日前一个自然日)内新增15家意向认购投资者,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 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已向上述15家新增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 请书。上述新增投资者不属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的关联方。新增认购意向投资者名单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广东弘图广电投资有限公司 2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浙江韶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林金涛 5 恒泽(深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6 深圳市赛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深圳市前海鸿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嘉兴硅谷天堂泰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苏民供应链管理无锡有限公司 10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 北京五木阳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 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5 德意志银行 综上,共计向388家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天赐材料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 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 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6 (三)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5 月 24 日(T 日)上午 9:00 至 12:00,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的见证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35 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 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35 名认购对象均及时提交了 《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并按规定缴纳了申购定金(其中 11 名认购对象为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定金),35 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符合《认 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50.86 元/股-74.44 元/股,有 效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申购定金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有效报 (元/股) (万元) (万元) 价 74.44 11,200.00 1 UBS AG 800 是 58.20 13,200.00 52.77 5,000.00 2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 是 50.86 5,000.00 3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10 44,226.50 无需缴纳 是 4 汐泰东升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1.00 5,000.00 800 是 5 汐泰明俊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5.50 5,000.00 800 是 69.88 5,000.00 6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缴纳 是 63.00 10,000.00 69.65 20,000.00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缴纳 是 68.20 20,000.00 8 北京五木阳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6.50 5,000.00 800 是 9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00 6,608.00 无需缴纳 是 72.00 5,000.00 10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9.00 15,000.00 800 是 65.00 30,000.00 1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08 21,360.00 无需缴纳 是 12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8.20 5,000.00 800 是 13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64.03 5,000.00 800 是 嘉兴硅谷天堂泰昱投资合伙企业(有 14 65.45 5,000.00 800 是 限合伙) 65.00 5,000.00 15 郭伟松 60.00 28,000.00 800 是 50.87 30,000.00 1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 63.80 5,000.00 800 是 7 动力型投资账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 17 63.80 5,000.00 800 是 配置型投资账户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 69.79 20,000.00 18 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 5 号 800 是 65.91 40,000.00 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人 19 60.00 12,000.00 800 是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55.01 5,000.00 20 林金涛 800 是 50.86 5,000.00 68.13 13,100.00 21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6.60 15,700.00 无需缴纳 是 64.35 17,500.00 69.80 5,000.00 22 苏民供应链管理无锡有限公司 67.47 10,000.00 800 是 63.60 10,000.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拾壹 23 55.00 5,000.00 800 是 号职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捌号 24 55.00 5,000.00 800 是 职业年金计划-光大银行) 25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2.00 5,000.00 无需缴纳 是 26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7.50 5,000.00 无需缴纳 是 70.66 8,200.00 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21 14,600.00 800 是 62.77 25,000.00 28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64.43 5,000.00 800 是 29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00 28,000.00 无需缴纳 是 70.00 5,000.00 30 孔庆飞 55.00 7,000.00 800 是 53.00 10,000.00 3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80 13,400.00 无需缴纳 是 70.00 6,150.00 3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89 10,100.00 无需缴纳 是 54.29 16,665.00 67.00 10,000.00 33 栗建伟 63.61 15,000.00 800 是 60.79 20,000.00 3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13 15,000.00 800 是 35 田志伟 68.18 35,000.00 800 是 8 (四)发行定价与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申购价 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68.00 元/股,申购报价为 68.00 元/股以上的 12 名认购对象全部 获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价 68.00 元/股,申购金额 28,000.00 万元,部分 获配,获配金额 78,807,852.00 元。 根据认购时的获配情况,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13 名,发行价格 为 68.00 元 / 股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24,489,816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665,307,488.00 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UBS AG 1,647,058 111,999,944.00 6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5,882 81,999,976.00 6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05,882 149,999,976.00 6 4 孔庆飞 735,294 49,999,992.00 6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4,411 61,499,948.00 6 6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5,294 49,999,992.00 6 7 苏民供应链管理无锡有限公司 735,294 49,999,992.00 6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 8 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 5 号 2,941,176 199,999,968.00 6 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9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05,882 149,999,976.00 6 1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41,176 199,999,968.00 6 11 田志伟 5,147,058 349,999,944.00 6 1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926,470 130,999,960.00 6 1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58,939 78,807,852.00 6 合计 24,489,816 1,665,307,488.00 - 获配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比例、价格和锁定期符合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9 (五)本次发行缴款、验资情况 发行人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向 13 名发行对象发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下称“《缴款通知书》”)。 2021 年 6 月 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21)第 110C000292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止,保荐 机构安信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13 名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1,665,307,488.00 元。 2021 年 5 月 28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 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1 年 6 月 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21)第 110C000293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止,天赐 材料已收到安信证券转入的股东认缴股款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人民币 1,646,227,488.00 元(大写:壹拾陆亿肆仟陆佰贰拾贰万零柒仟肆佰捌拾捌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1,665,307,48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472,443.2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40,835,044.78 元, 其 中 : 增 加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24,489,816.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为 人 民 币 1,616,345,228.78 元。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 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 会决议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对象的合规性核查情况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均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 10 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 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 保守型、C2 谨慎型、C3 稳健型、C4 积极型、C5 激进型。本次天赐材料非公 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中风险,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稳健型及以 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本次天赐材料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 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 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风险承受能力是 否匹配 1 UBS AG 专业投资者 I 是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4 孔庆飞 普通投资者 C4 是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6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7 苏民供应链管理无锡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5 是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工商 8 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 专业投资者 I 是 品) 9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1 田志伟 普通投资者 C4 是 1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二)发行对象的关联关系核查情况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 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 11 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 (三)发行对象的私募备案核查情况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 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 查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获配的投资者中,UBS AG、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孔庆飞、苏民供应链管理无锡有限公司、田志伟以其自有 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 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 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东兴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玉泉 96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哈德逊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汇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宏妤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安吉 23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 27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韶夏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聚利定增分级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 成产品备案。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东方阿尔法优势产 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大家资产蓝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 理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 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 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产品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 12 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 成产品备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嘉实动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 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智 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 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进行相关 备案。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南方 ESG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成安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 500 量化增强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量化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 只公募基金产品及南方基金-国新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基金崇盛 1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2 只资管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公募基金产品无需进 行相关备案,2 只资管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 产品备案。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时代先 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明睿新常态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本次发 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私募基金作为认购对象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登记备案。 (四)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配售对象的产品认购信息/资金来源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产品名称/资金来源 1 UBS AG 自有资金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13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4 孔庆飞 自有资金 财通基金东兴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96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哈德逊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汇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宏妤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23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 27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韶夏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聚利定增分级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东方阿尔法优势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6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 7 苏民供应链管理无锡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 8 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 保险资金 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9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动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田志伟 自有资金 南方 ESG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基金-国新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成安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 500 量化增强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南方量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南方基金崇盛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时代先锋股 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明睿新常态 14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 承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 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 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 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 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最终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亦未向最终发行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本次发行于2021年3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并于2021年3月16日进行了公告。 发行人于2021年3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 并于2021年3月27日进行了公告。 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关于信息披露的其它 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六、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 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 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锁定期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 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15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资金来源,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 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16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 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宏宇 胡剑飞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7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 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霍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