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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赐材料: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4  

                                                     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议事规则》等法律规范、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
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二、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
实,我们认为:

    1、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
内的情况,也不存在期间占用、期末返还情况。

    2、2021 年半年度,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
外提供担保,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92,000 万元,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
额合计 42,998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7.43%。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
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3、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已制定了《融资与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通过,并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内部控制审批流程。

    三、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追加投资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规划提
出的,符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不改变
原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未与原先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
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率,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6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
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六、关于增加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主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长期稳定
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目前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
定,能够做到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丽梅                             章明秋




          南俊民                             李志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