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天赐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材料”、“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天赐材料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0 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24,489,81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 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 民 币 1,665,307,488.00 元 , 扣 除 各 项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640,835,044.7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29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经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年产 2 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 5,800 吨新型锂 1 26,801.06 电解质项目 2 年产 15 万吨锂电材料项目 14,866.44 3 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19,385.43 4 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15,530.45 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 5 8,079.17 酸(折百)新建项目 6 年产 18.5 万吨日用化工新材料项目 31,909.00 7 补充流动资金 不超过 49,959.20 合计 不超过 166,530.75 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年产 2 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 5,800 1 26,801.06 23,299.74 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 2 年产 15 万吨锂电材料项目 14,866.44 14,866.40 3 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19,385.43 15,216.37 4 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15,530.45 6,174.64 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 5 8,079.17 6,450.85 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 6 年产 18.5 万吨日用化工新材料项目 31,909.00 10,987.02 三、募投项目历次调整的情况 1、年产 15 万吨锂电材料项目 (1)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基于公司原生产基 地的公共辅助系统无法满足目前公司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对原项目整体配套设 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并新增环保配套设施等相关建设内容,同时受到 2021 年部 分建设五金、钢结构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整体工程费用有所增长。综上情 况,经过公司的谨慎评估,将对年产 15 万吨锂电材料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 项目建设投资额由 16,055.44 万元调整为 41,147.0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 15,893.90 万元调整为 5,107.18 万元,总投资额由 31,949.34 万元调整为 46,254.25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 14,866.44 万元。 (2)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由于公司整体项目建设规划调整, 该项目年产 7 万吨溶剂产线的建设进度安排推后致其建设周期有所延长,经公司 审慎评估,计划将年产 7 万吨溶剂装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2、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1)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为降低污染排放、 2 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公司项目组对项目工艺做了改进,同时为提高装置的连续开 工率,确保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需采购部分新设备,经审慎评估后,公司 将对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 20,877.00 万元调整为 24,675.7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 2,479.00 万元调整为 2,294.20 万元,总投资额由 23,356.00 万元调整为 26,969.90 万元。计划投入 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 19,385.43 万元。 (2)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为了进一步保证尾气处理 系统的排放达标,公司新购买设备采用两转两吸工艺,能够降低尾气处理装置负 荷以及尾气污染物排放量,有利于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经过 公司的谨慎评估,计划对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 建设投资额由 24,675.70 万元变更为 26,575.7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 2,294.20 万元调整为 2,308.48 万元,总投资额由 26,969.90 万元调整为 28,884.18 万元。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 19,385.43 万元。 3、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 (1)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为提高生产安全性 及降低生产成本,公司进行项目工艺优化,需采购部分新设备,经审慎评估后, 公司将对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以自 筹资金追加投资,经审慎评估后,公司将对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 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 9,244.17 万元调整为 10,750.1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 713.83 万元调整为 996.67 万元, 总投资额由 9,958.00 万元调整为 11,746.84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 仍为 8,079.17 万元。 (2)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为了保证尾气 处理系统排放达标,公司对该项目的脱硫系统、尾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 环保处理系统添加了相应处理设备,同时对关键设备的选材进行了优化。经审慎 3 评估后,公司计划对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 建 项 目 以 自 筹 资 金 追 加 投 资 ,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额 由 10,750.17 万 元 调 整 为 11,981.52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 996.67 万元调整为 1,002.91 万元,总投资额 由 11,746.84 万元调整为 12,984.43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 8,079.17 万元。 4、年产 2 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 5,800 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 (1)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目前项目 进展,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已完成并进入调试阶段,目前已取得试生产许可证。但 由于该项目工艺属于"两重大一重点"的危险化工工艺,为确保项目安全平稳启动 运行并达产达标,经过公司审慎评估,公司拟将年产 2 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 5,800 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的投产时间由 2021 年 10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到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以及基于公司产业园规划,公司计划将该募投项目 1,800 吨添加剂产品中的部分产品产能由另外园区项目进行补足,因此拟将该募 投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为年产 2 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年产 4,000 吨 LiFSI、年产 500 吨添加剂。 5、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为应对未来下游需求增加以及 政府环保要求,公司计划对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进行工艺技术及安全 环保设备升级,为此,项目建设内容增加部分建筑单体和辅助工程,能够进一步 提高厂区物流容积能力以及进行安全环保智能化升级;同时受建筑原材料价格大 幅上涨影响,设备五金、钢结构工程的投资费用增加,且土地交付时间整体延后。 综上,经过公司的谨慎评估,计划对年产 10 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以自筹资金 追加投资并延期投产。项目建设投资额由 15,580.45 万元变更为 30,852.85 万元, 4 铺底流动资金由 13,364.88 万元调整为 16,925.45 万元,总投资额由 28,945.33 万元调整为 47,778.30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 15,530.45 万元。 项目完工时间由 2022 年 4 月 30 日延期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 1、延期前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建设周期 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 12,984.43 8,079.17 12 个月 (折百)新建项目 2、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年产 5 万吨氟化氢以及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 百),其中年产 5 万吨氟化氢装置已经建设完毕,目前已在试生产阶段,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装置由于疫情影响,土建施工单位进度落后,同 时该项目对设备和工艺管道安装施工质量要求较高,为确保产品品质,公司对设 备安装公司进行了更换,因此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 (折百)装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 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建设周期 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 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 12,984.43 8,079.17 15 个月 酸(折百)新建项目 (二)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1、延期前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万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建设周期 元) 5 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28,884.18 19,385.43 12 个月 2、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目前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主装置已基本施工完毕,但因部分设备及材 料受疫情管控因素无法及时发货到场,同时部分装置调试进度不及预期,经公司 审慎评估,拟将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 如下: 项目总投资额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建设周期 (万元) 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 28,884.18 19,385.43 14 个月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募 投项目建设质量,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的管理和监督,时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年产 5 万吨氟化氢、年产 2.5 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以及 年产 40 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规划提出的,符 6 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改变原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 未与原先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 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 况及规划提出的,符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项目延期不改变原项目的整体投资 方向,未与原先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高宏宇 胡剑飞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