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 况,公司董事会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做出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 的经营范围:畜禽养殖、购销,粮 的经营范围:畜禽养殖、购销,粮 食购销,良种繁育,饲料加工销售, 食购销,良种繁育,饲料加工销售, 畜产品加工销售,畜牧机械加工销 畜产品加工销售,猪粪处理,经营 售,猪粪处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 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品及技术除外。 除以上条款中内容变更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