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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牧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10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170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 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上午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
议资料已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会
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
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有效期限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中第 20 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的具体内容调
整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预案
及授权有效期限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的“二、本次发行概况”之“(二十)本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的具体内容修改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预案
及授权有效期限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中规定的“除第 4 项、第 7 项、第 9 项授权的
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成之日外,其余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核准,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
实施完成日”调整为“除第 4 项、第 7 项、第 9 项授权的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
完成之日外,其余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
二个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预案
及授权有效期限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
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Ram Charan 回避表决。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为促进下属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河南牧原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向浙江杭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大连象屿农产有
限公司等供应商于授权期限内所签订的饲料原料等购销合同给予不超过 42 亿元
的担保,在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详见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1、《关于在获嘉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在延津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在新建区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在滕州市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获嘉县、延津县、新建区、滕州市设立子公
司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英林、
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财务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为了规避汇率或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根据公司跨境融资等外汇业务金额、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预计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 100 亿人民币,本额度自董事会通过
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同时,授权衍生品业务决策小组具体负责公
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关事宜。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
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玉米、豆粕等商品期货的套期
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保证金最高占用额
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
时,授权衍生品业务决策小组具体负责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关事宜。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支付 2020 年优先股固定股息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发行了第一期优先股 24,759,300 股,每股面值均
为 100 元。按照《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优先股采用每年
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
股息不另计利息。
    优先股 2020 年固定股息支付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6 日,股息金额为
247,593.00 万元×6.80%=16,836.324 万元。
    十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一
至六项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
见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