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牧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6-1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先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
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
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上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调整的有关文件,认为:

    本次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推动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对象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秦英林先生与钱瑛女士控制的企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事项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宏伟:




阎   磊:




冯根福: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