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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牧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1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5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 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上午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
资料已于 2022 年 6 月 7 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会
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
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次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董事会逐项表决通过对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修订,原发行方案中其
他内容不变。具体如下:
    (一)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不 低于 124,347,178 股(含 本数)且不 超过
149,216,612 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全部由牧原集团以现金认购。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本次股份发行数量的上下限。”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原定股票数量不低于 124,347,178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149,216,612 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全部由牧原集团以现金认购。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本次股份发行数量的上下限。
    根据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
于 125,093,821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150,112,584 股(含本数)。”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2021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价格为 40.2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
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 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 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 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 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2021 年 10 月 19 日),原发行价格为 40.2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
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 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 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 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 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80230 元(含税,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每 10 股分红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 2021 年度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和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
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 40.21 元/股-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 0.248023 元
=39.97 元/股(向上保留两位小数取整)。”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次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相关监管要求,同意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相应修订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相关内容,编制《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说明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相关监管要求,同意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相应修订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编制《牧原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
修订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同意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就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进行修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次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
曹治年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对象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
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秦英林先生与钱瑛女士控制的企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
成关联交易。为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同意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
体情况,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修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次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六、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联董事
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七、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曹治年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
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八、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北
省宁晋县设立子公司从事生猪屠宰业务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河北省宁晋县设立子公司从事生猪屠宰业
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九、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