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3-03-30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41 号)批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76,663,600 股,发行价格为 65.2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9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2,568,035.1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977,431,956.89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到位,
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9)第 14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0 号)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 150,112,584 股,发行价格为 39.9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82.48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2,893,312.23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5,987,106,670.2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22)14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牧原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序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号
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营业部 8111101013501011654
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内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617001300000518
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营业部 41289999101000320876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州路
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53780188000027750
支行
商丘市睢阳牧原农牧有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营业部 8111101012001021475
限公司
6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 16684101040019555
7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营业部 8111101012101563297
8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支行 411361010150058801
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支行 263783763544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
毕,专户余额为零,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
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以上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与相关方签订的《募
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 备查文件
撤销银行账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