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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09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9-001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 2019 年 1 月 7 日
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
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陆挺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
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有关规定,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发行规模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
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
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
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
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
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
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
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及充分
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
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
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
易日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
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
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
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
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
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
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
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
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
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
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
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
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
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
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
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
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
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
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
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
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
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
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定价配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2)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3)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4)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债;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
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存在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及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
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     南通森能不锈钢装
 1                                              28,300.00            26,500.00
      产项目                   饰材料有限公司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
 2    股份回购项目                              20,000.00            20,000.00
                                   公司
                             海门市森达装饰材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3,500.00
                                 料有限公司
                      合计                      51,800.00            5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
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
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
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況的报告》,并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008
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
况,公司编制了《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
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发 12〔2013〕43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 2019 年 -2021 年 )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安排,为保证公司本次可转债工作、
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
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
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
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
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
定;
   三、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
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四、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部门
要求制作、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五、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六、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
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债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
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七、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 5 项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可转
债的存续期内外,其余事项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
案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必要审计、评估程序未完成,公
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
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7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7,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授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
中信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7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授
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