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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轮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21-04-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轮股份”或“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金
轮股份编制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金轮股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包括公司内
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
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
制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并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自查,金轮股份不存在违反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金轮股份的三会会议资料、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各项业务
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查阅内部审计工作底稿;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审阅了金轮股份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通过上述方式的核查,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轮股份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
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与生产经营及业务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金轮股份填写的《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
保荐代表人:

               徐   杰   王   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