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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轮股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25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21-034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
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鉴于目前公司仍处于“金轮转债”转股期,在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可能因“金轮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公司将以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
记日即2021年5月28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27              南通金轮控股有限公司

         2           08*****395          安富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轮转债,债
券代码:128076)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4.76 元/股,调整后“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4.66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的
起始日期 2021 年 5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调整“金轮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邱九辉、潘黎明

    咨询电话:0513-80776888

    传真:0513-8077688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关于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