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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跃岭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2018-01-3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二〇一八年一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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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本

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

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核查。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

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

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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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议案是由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 月 14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

    2. 2018 年 1 月 15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

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股东投票方法等事项,并对本次股东大会

拟审议的议题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

    3.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并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平台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下午 15:00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 2018 年 1 月 30 日,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林

仙明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及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10

名,代表股份 98,236,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979%。

    (1)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行了审查,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

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10 名,持有股份 98,236,3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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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61.3977%。

    (2) 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验证,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 名,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

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了本次会议通知所列以下议案:

    1. 审议《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上述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五、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

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

表决实施单独计票并披露。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推举的计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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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票人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点票、计票,会议主持人当场

公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98,236,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2.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 98,236,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同意 98,236,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4. 审议《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 98,236,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综上,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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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规定。

    六、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正本壹式贰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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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的签章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张学兵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__

                                                       车千里




                                                ____________________

                                                       许晶迎




                                                  2018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