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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跃岭股份: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1-04-10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1]1658 号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38,201.0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26,545.7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 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现金分红应满足如下条件:

    (一)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
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三)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四)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

                                     1/ 3
外)。

    本条所述的“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母公司报表数。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2020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结合《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而拟定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
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
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
需要,未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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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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