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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跃岭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与变更日期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
 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
 应变更,并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1/ 4
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
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
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


                                  2/ 4
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追溯调整。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
进行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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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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