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换届选举独立意见2022-10-21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后,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
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
人本人同意;
2、经审阅 9 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该 9 名董事
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
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提名林仙明先生、林斌先生、林信福先生、钟
永玲先生、万士文先生、林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提名陈东坡先生、徐智麟先生、金官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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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空白)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陈东坡 徐智麟 叶显根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