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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跃岭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该预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3]3170 号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01,608.9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0,852.97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

    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 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上市公司
母公司当期可分配利润较少,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一段时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和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
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
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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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结合《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而拟定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
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所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的维
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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