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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大肉食: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7-02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7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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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宫明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王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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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76,005,324.37         1,200,883,088.48                       22.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7,319,674.83            55,255,584.74                       39.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4,275,126.68            50,366,418.93                       47.4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9,607,251.33           151,722,763.88                        -7.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3                     3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3                     30.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8%                    3.51%                        0.7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361,190,143.34         2,299,083,200.34                        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47,135,835.47         1,766,039,324.79                        4.5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63,939.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836,968.5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24,273.9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1,486.9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960.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76,081.84

合计                                                                  3,044,548.1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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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062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龙大食品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96%       204,400,000       204,400,000
限公司

伊藤忠(中国)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63%        87,300,000        87,300,000
集团有限公司

莱阳银龙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0%        35,600,000        35,600,000 质押               33,800,000
限公司

陕西省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永利 28    其他                   1.56%         6,943,392
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盛云 12 其他                    1.32%         5,852,400
号单一资金信托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97%         4,305,5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蒲公英
                 其他                   0.60%         2,669,860
1 号单一资金信
托

上海智哲科技有
                 其他                   0.40%         1,783,675
限公司

邢燕玲           境内自然人             0.36%         1,596,600

武汉昭融汇利投
资管理有限责任
                 其他                   0.31%         1,385,641
公司-昭融利丰
3 号私募基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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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永利 2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6,943,392 人民币普通股          6,943,392
金信托计划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盛云 12
                                                                         5,852,400 人民币普通股          5,852,400
号单一资金信托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3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5,50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蒲公英 1
                                                                         2,669,860 人民币普通股          2,669,860
号单一资金信托

上海智哲科技有限公司                                                     1,783,675 人民币普通股          1,783,675

邢燕玲                                                                   1,596,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96,600

武汉昭融汇利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1,385,641 人民币普通股          1,385,641
公司-昭融利丰 3 号私募基金

李世广                                                                   1,26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8,000

董伟琳                                                                   1,24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1,3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1,221,960 人民币普通股          1,221,960
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限售股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致行动人。有限售条件股东与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
说明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股东邢燕玲通过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466,9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上年年末增加3,612,996.57元,增长率117.04%,主要原因为期末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增加3,148,464.28元,增长率57.49%,主要原因为期末储备肉保证金增加。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上年年末增加4,737,859.94元,增长率58.87%,主要原因为龙大养殖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增加2,561,597.81元,增长率101.65%,主要原因为期末未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738,989.78元,增长率1482.59%,主要原因为本期包含根据财政部有关《增值
税会计处理规定》通知要求的原管理费用/税金列支金额。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765,832.26元,减少率407.77%,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息收入增加。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263,594.20元,增长率1452.04%,主要原因为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388,331.51元,减少率91.78%,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收益减少。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270,158.70元,增长率417.88%,主要原因为本期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及赔付
款增加。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542,756.22元,减少率50.28%,主要原因为本期应税所得额减少及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影响。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2,064,090.09元,增长率39.93%,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烟台
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实现利润增加。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335,893.85元,增长率224.30%,主要原因为本期控股子公司河南龙大牧原肉
食品有限公司实现利润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424,530.02元,增长率44.95%,主要原因为本期投资支付的
现金减少。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045,949.29元,减少率73.85%,主要原因为本期取得借款收
到的现金减少。
   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24,470.08元,增长率42.60%,主要原因为本期外币余额
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1、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龙大肉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使公司快速健康发展,公司拟向62名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
每股5.86元的价格授予868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201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确定了授予日为2016年5
月30日,以每股5.86元的价格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868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6
年5月31日的本公司2016-052公告。
       2、2016年6月22日,公司发布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2016-056),
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16
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完全一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情况
    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
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17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6
年10月27日的本公司2016-092公告及2017年1月5日的2017-001。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因个                                          《龙大肉食: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部分激                                             注销完成的公告》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
                                        2017 年 01 月 05 日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票。                                                                           (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履行情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
                                            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2014 年 6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宫明杰;宫 股份限售承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 2014 年 02 月 26 日- 严格履
资时所作承诺         学斌      诺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 月 17 日       2017 年 6 行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                月 25 日
                                            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
                                            股本的 10%;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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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严格遵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伊藤忠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                 2014 年 6
(中国) 股份限售承 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 2014 年 02 月 26 日- 严格履
集团有限 诺            意向减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 月 17 日         2017 年 6 行
公司                   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                  月 25 日
                       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的 80%,每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
                       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2014 年 6
莱阳银龙
            股份限售承 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2014 年 02 月 26 日- 严格履
投资有限
            诺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 月 17 日        2017 年 6 行
公司
                       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                  月 25 日
                       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
                       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 25%。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
                       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                 2014 年 6
龙大食品
            股份限售承 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 2014 年 02 月 26 日- 严格履
集团有限
            诺         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 月 17 日         2017 年 6 行
公司
                       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月 25 日
                       10%;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
                       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

宫明杰;宫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本人直接或间接所
旭杰;宫学              持发行人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
斌;郭延     股份限售承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2014 年 02               严格履
亮;纪鹏     诺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月 17 日                     行
斌;刘惠                的 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
荣;秋山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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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谭喆                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夫;王辉;               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
王蔚松;张              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德润;赵方              的比例不超过 50%;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
胜                     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
                       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
                       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
                       理;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股份
                       锁定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
                       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
                       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本人直接或间接所
                       持发行人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
                       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
                       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
                       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
                       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
                       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
董瑞旭;刘
            股份限售承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 2014 年 02 承诺履行 严格履
克连;土桥
            诺         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 月 17 日   完毕为止 行
晃
                       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
                       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3、本人不会因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
                       本人因未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
                       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
                       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
                       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
                       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山东龙大 股份回购承 "股份回购承诺内容如下: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2014 年 02              严格履
                                                                             长期
肉食品股 诺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月 17 日              行

                                                                                               9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份有限公                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司                      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
                        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 15 个交易
                        日内启动回购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行的股
                        份。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
                        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经停
                        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
                        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
                        当日总成交量)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公司上市
                        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
                        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
                        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
                        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
                        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
                        损失。"

                        "股份回购承诺内容如下: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公司将依
                        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
                        发售的股份。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
                        违法事实的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
                        事项认定后 15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
龙大食品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股份回购承                                                2014 年 02          严格履
集团有限                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长期
           诺                                                        月 17 日            行
公司                    票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本公司承诺按市
                        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
                        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
                        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经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
                        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
                        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且不
                        低于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
                        整。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1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
                         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
                         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
                         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
                         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
                         业除外)与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之间
                         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莱阳银龙
                         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
投资有限
                         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
公司;龙大 关于同业竞
                         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
食品集团 争、关联交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2014 年 02             严格履
有限公司; 易、资金占                                                              长期
                         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月 17 日               行
伊藤忠      用方面的承
                         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其及其控股或
(中国) 诺
                         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
集团有限
                         外)不向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
公司
                         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
                         资金。若因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
                         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均
                         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避免利益冲突承诺:1、本人及本人控股或控制
                         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
                         在开展业务时尽可能选择与发行人(包括发行
                         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以下同)不相同的
                         业务合作方,以最大程度减少重复的业务合作
                         方;2、在与商场超市、广告宣传、物流供应商
                         等业务合作方合作时,本人及本人控股或控制
                         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
            关于同业竞 与发行人之间,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先统一
            争、关联交 谈判,后分摊费用”、“先联合广告宣传,后分
宫明杰;宫                                                            2014 年 02          严格履
            易、资金占 摊费用”等有损发行人独立性的方式开展业务;                 长期
学斌                                                                 月 17 日            行
            用方面的承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不会以
            诺           任何形式收购实际控制人或龙大集团控制的其
                         他食品加工相关资产。若经发行人审计委员会
                         聘请的会计师审核发现,发行人因与本人及本
                         人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
                         的企业除外)选择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产生利益
                         冲突,从而导致发行人利益受损,本人将在确
                         定该损失的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日内向发行人
                         支付损失金额两倍的现金赔偿,届时如本人不
                         履行该赔偿责任,则发行人可以在向本人控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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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龙大集团支付的分红中扣除。"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为发行人利益以外目
                       的,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在作为发行人股东
                       期间,非为发行人利益之目的,将不直接从事
                       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
                       营;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及/或
                       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将
                       促使本人控股或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
            关于同业竞 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及/
            争、关联交 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所参股的
宫明杰;宫                                                          2014 年 02          严格履
            易、资金占 企业,如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                长期
学斌                                                               月 17 日            行
            用方面的承 或业务经营,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
            诺         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
                       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人及/或控
                       股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
                       争,如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亲自及/
                       或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
                       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若因违反
                       该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
                       成的经济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为发行人利益以外目
                       的,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在作为发行人股东
                       期间,非为发行人利益之目的,将不直接从事
                       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
                       营;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及/或
                       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将
                       促使本公司控股或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不直接
莱阳银龙 关于同业竞 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
投资有限 争、关联交 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公司所参
                                                                   2014 年 02          严格履
公司;龙大 易、资金占 股的企业,如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                   长期
                                                                   月 17 日            行
食品集团 用方面的承 产及/或业务经营,本公司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
有限公司 诺            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
                       发行人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公
                       司及/或控股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
                       或业务相竞争,如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
                       公司将亲自及/或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
                       照最大限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
                       争。若因违反该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
                       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给予
                       发行人全额赔偿。"

龙大食品 关于同业竞 "避免利益冲突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 2014 年 02               严格履
                                                                                长期
集团有限 争、关联交 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 月 17 日                  行

                                                                                            1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        易、资金占 外)在开展业务时尽可能选择与发行人(包括
            用方面的承 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以下同)不相
            诺           同的业务合作方,以最大程度减少重复的业务
                         合作方;2、在与商场超市、广告宣传、物流供
                         应商等业务合作方合作时,本翁及本公司控股
                         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除外)与发行人之间,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先
                         统一谈判,后分摊费用”、“先联合广告宣传,
                         后分摊费用”等有损发行人独立性的方式开展
                         业务;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不会以任何形式收购实际控制人或龙大集团控
                         制的其他食品加工相关资产。若经发行人审计
                         委员会聘请的会计师审核发现,发行人因与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
                         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选择相同的业务合作
                         方产生利益冲突,从而导致发行人利益受损,
                         本公司将在确定该损失的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日内向发行人支付损失金额两倍的现金赔偿,
                         届时如本公司不履行该赔偿责任,则发行人可
                         以在向本公司支付的分红中扣除。"

                         "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承诺:本人及本人控股或
董瑞旭;宫                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
明杰;宫旭                外)与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之间将尽
杰;宫学                  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
斌;郭延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
亮;纪鹏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
            关于同业竞
斌;刘惠                  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
            争、关联交
荣;刘克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 2014 年 02                   严格履
            易、资金占                                                             长期
连;秋山                  有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 月 17 日                     行
            用方面的承
刚;谭喆                  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其及其控股或控制
            诺
夫;土桥                  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
晃;王辉;                 不向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
王蔚松;张                行人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
德润;赵方                若因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
胜                       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人均将给予发
                         行人全额赔偿。"

                         "IPO 稳定股份承诺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触发条件本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
                         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
山东龙大                                                                           2014 年 6
                         票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
肉食品股 IPO 稳定股                                                     2014 年 02 月 26 日- 严格履
                         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
份有限公 价承诺                                                         月 17 日   2017 年 6 行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
司                                                                                 月 25 日
                         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
                         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上一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

                                                                                                    1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公司
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
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
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股
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公
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
项: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
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
额;B、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C、单次用于回
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
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
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
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
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D、公司董
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
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E、若实施
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可能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
响,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使公司股本总额达到 4 亿股以上。3、稳定股
价措施的启动程序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个
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稳定股价
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
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
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
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
备案手续。4、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14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
                      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
                      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
                      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自
                      本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
                      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
                      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
                      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

                      "IPO 稳定股份承诺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触发条件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
                      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
                      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
                      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
                      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本公司应在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
                      (2)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
                      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单
                      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公司自发行
                      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的现金分红的              2014 年 6
龙大食品
           IPO 稳定股 2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 2014 年 02 月 26 日- 严格履
集团有限
           价承诺     过自发行人上市后本公司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 月 17 日   2017 年 6 行
公司
                      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            月 25 日
                      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
                      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
                      时,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
                      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
                      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
                      计现金分红金额。(4)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
                      施,本公司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
                      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
                      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
                      动上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
                      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
                      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
                      施。(5)若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可能导致发
                      行人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为维护上市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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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位不受影响,本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身
                         份,促成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以使公司股本总额达到 4 亿股以
                         上,并在该等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议案上投
                         赞成票。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在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公司将以增
                         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本公司将在有
                         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10 个交易日
                         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
                         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在 3 个交易日
                         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
                         公司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公司增
                         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将
                         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4、
                         约束措施本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
                         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
                         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
                         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上述预案的规定
                         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IPO 稳定股份承诺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触发条件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
                         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
宫明杰;宫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
旭杰;宫学                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
斌;郭延                  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
亮;纪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
                                                                                  2014 年 6
斌;刘惠                  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措
            IPO 稳定股                                                 2014 年 02 月 26 日- 严格履
荣;秋山                  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为稳定公司
            价承诺                                                     月 17 日   2017 年 6 行
刚;谭喆                  股价之目的,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月 25 日
夫;王辉;                 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王蔚松;张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德润;赵方                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胜                       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
                         持。(2)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
                         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本人单次
                         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本人在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
                                                                                                  1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单一年
                       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
                       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
                       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
                       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
                       行稳定股价预案。(4)独立董事在实施上述稳
                       定股价预案时,应以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仍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所规定和要求的独立性为前提。3、稳定股价措
                       施的启动程序本人应在发行人出现需要采取股
                       价稳定措施的情形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
                       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发行人并
                       由发行人进行公告,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
                       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
                       价,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买入公司
                       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人买入发行人股
                       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方案开始
                       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4、约束措施本人
                       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
                       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
                       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
                       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将
                       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
                       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
                       人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
                       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莱阳银龙
                       所持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或潜在纠纷情形的承
投资有限
                       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
公司;龙大
                       托持股、隐名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质押、查
食品集团
                       封、冻结等其它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其所持 2014 年 02          严格履
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长期
                       发行人股份权属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若 月 17 日            行
伊藤忠
                       因违反该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
(中国)
                       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赔
集团有限
                       偿责任。
公司

董瑞旭;宫              "关于发行人招股书披露瑕疵致使投资者在证
明杰;宫旭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赔偿承诺:如发行人招股
                                                                 2014 年 02 承诺履行 严格履
杰;宫学     其他承诺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月 17 日 完毕为止 行
斌;郭延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
亮;纪鹏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

                                                                                          1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斌;刘惠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
                     荣;刘克              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
                     连;秋山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
                     刚;谭喆              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
                     夫;土桥              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
                     晃;王辉;             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
                     王蔚松;张            直接经济损失。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
                     德润;赵方            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胜                   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
                                          (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
                                          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
                                          为止。"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0.00%    至                        20.00%
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1,957    至                      15,942.67
动区间(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3,285.56
元)

                                               生猪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给公司 2017 年 1-6 月份的经营业绩预计带来很大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的困难。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1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宫明杰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