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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大肉食: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7-04-2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 年 0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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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宫明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王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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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76,005,324.37         1,200,883,088.48                       22.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7,319,674.83            55,255,584.74                       39.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4,275,126.68            50,366,418.93                       47.4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9,607,251.33           151,722,763.88                        -7.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3                     3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3                     30.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8%                    3.51%                        0.7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361,190,143.34         2,299,083,200.34                        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47,135,835.47         1,766,039,324.79                        4.5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63,939.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836,968.5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24,273.9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1,486.9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960.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76,081.84

合计                                                                  3,044,548.1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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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062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龙大食品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96%       204,400,000       204,400,000
限公司

伊藤忠(中国)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63%        87,300,000        87,300,000
集团有限公司

莱阳银龙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0%        35,600,000        35,600,000 质押               33,800,000
限公司

陕西省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永利 28    其他                   1.56%         6,943,392
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盛云 12 其他                    1.32%         5,852,400
号单一资金信托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97%         4,305,5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蒲公英
                 其他                   0.60%         2,669,860
1 号单一资金信
托

上海智哲科技有
                 其他                   0.40%         1,783,675
限公司

邢燕玲           境内自然人             0.36%         1,596,600

武汉昭融汇利投
资管理有限责任
                 其他                   0.31%         1,385,641
公司-昭融利丰
3 号私募基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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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永利 2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6,943,392 人民币普通股          6,943,392
金信托计划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盛云 12
                                                                         5,852,400 人民币普通股          5,852,400
号单一资金信托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3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5,50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蒲公英 1
                                                                         2,669,860 人民币普通股          2,669,860
号单一资金信托

上海智哲科技有限公司                                                     1,783,675 人民币普通股          1,783,675

邢燕玲                                                                   1,596,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96,600

武汉昭融汇利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1,385,641 人民币普通股          1,385,641
公司-昭融利丰 3 号私募基金

李世广                                                                   1,26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8,000

董伟琳                                                                   1,24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1,3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1,221,960 人民币普通股          1,221,960
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限售股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致行动人。有限售条件股东与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
说明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股东邢燕玲通过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466,9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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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上年年末增加3,612,996.57元,增长率117.04%,主要原因为期末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增加3,148,464.28元,增长率57.49%,主要原因为期末储备肉保证金增加。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上年年末增加4,737,859.94元,增长率58.87%,主要原因为龙大养殖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增加2,561,597.81元,增长率101.65%,主要原因为期末未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738,989.78元,增长率1482.59%,主要原因为本期包含根据财政部有关《增值
税会计处理规定》通知要求的原管理费用/税金列支金额。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765,832.26元,减少率407.77%,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息收入增加。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263,594.20元,增长率1452.04%,主要原因为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388,331.51元,减少率91.78%,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收益减少。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270,158.70元,增长率417.88%,主要原因为本期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及赔付
款增加。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542,756.22元,减少率50.28%,主要原因为本期应税所得额减少及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影响。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2,064,090.09元,增长率39.93%,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烟台
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实现利润增加。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335,893.85元,增长率224.30%,主要原因为本期控股子公司河南龙大牧原肉
食品有限公司实现利润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424,530.02元,增长率44.95%,主要原因为本期投资支付的
现金减少。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045,949.29元,减少率73.85%,主要原因为本期取得借款收
到的现金减少。
   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24,470.08元,增长率42.60%,主要原因为本期外币余额
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介
      1、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龙大肉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使公司快速健康发展,公司拟向62名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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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5.86元的价格授予868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201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确定了授予日为2016年5
月30日,以每股5.86元的价格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868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6
年5月31日的本公司2016-052公告。
       2、2016年6月22日,公司发布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2016-056),
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16
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完全一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情况
    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
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17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6
年10月27日的本公司2016-092公告及2017年1月5日的2017-001。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因个                                           《龙大肉食: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部分激                                              注销完成的公告》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
                                        2017 年 01 月 05 日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票。                                                                            (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履行情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2014
                                                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 2014       年6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宫明杰;宫    股份限售承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年 02 月          严格履
资时所作承诺         学斌       诺              管理本人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月 17 26          行
                                                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 日          日-
                                                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            201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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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            年6
                          行人总股本的 10%;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月
                          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25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           日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2014
                          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年6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月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2014    26
伊藤忠(中                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
             股份限售承                                                     年 02 日- 严格履
国)集团有                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
             诺                                                             月 17 2017 行
限公司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
                                                                            日      年6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月
                          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25
                          发行价格的 80%,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
                                                                                    日
                          行人股份的 25%。

                                                                                    2014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年6
                          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
                                                                                    月
                          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2014    2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
莱阳银龙投 股份限售承                                                    年 02 日- 严格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资有限公司 诺                                                            月 17 2017 行
                          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
                                                                         日    年6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
                                                                               月
                          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
                                                                               25
                          份的 25%。
                                                                               日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              2014
                          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年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            月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014        26
龙大食品集 股份限售承     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年 02 日- 严格履
团有限公司 诺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 月 17 2017 行
                          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日        年6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            月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25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            日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宫明杰;宫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
                                                                            2014
旭杰;宫学                 行人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
             股份限售承                                                     年 02          严格履
斌;郭延亮;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诺                                                             月 17          行
纪鹏斌;刘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任上述
                                                                            日
惠荣;秋山                 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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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谭喆夫;                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王辉;王蔚                 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
松;张德润;                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
赵方胜                    比例不超过 50%;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如超过上
                          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办理;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
                          述承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收
                          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如下:1、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
                          行人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监事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
                          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
                          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
                          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
                          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2014        承诺
董瑞旭;刘
             股份限售承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年 02 履行 严格履
克连;土桥
             诺           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 月 17 完毕 行
晃
                          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 日       为止
                          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3、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
                          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股份回购承诺内容如下: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
                                                                             2014
山东龙大肉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
             股份回购承                                                  年 02      严格履
食品股份有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长期
             诺                                                          月 17      行
限公司                    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
                                                                         日
                          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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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在 15 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本
                        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进行回购,如
                        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
                        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经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
                        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
                        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
                        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
                        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
                        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
                        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
                        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
                        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股份回购承诺内容如下: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并且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
                        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
                        述事项认定后 15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
                        购等方式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公
                        开发售的股份。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
                        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 2014
龙大食品集 股份回购承   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经停牌,则回 年 02          严格履
                                                                               长期
团有限公司 诺           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 月 17            行
                        (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且不 日
                        低于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
                        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
                        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
                        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
                        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
                        的直接经济损失。"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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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
                            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
                            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
莱阳银龙投                  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
资有限公                    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司;龙大食    关于同业竞     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2014
品集团有限 争、关联交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年 02               严格履
                                                                                      长期
公司;伊藤    易、资金占用 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 月 17               行
忠(中国) 方面的承诺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日
集团有限公                  (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不向发行人拆
司                          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债
                            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若因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
                            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
                            公司均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避免利益冲突承诺:1、本人及本人控股或控制的企
                            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在开展业务
                            时尽可能选择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
                            的企业,以下同)不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以最大程度
                            减少重复的业务合作方;2、在与商场超市、广告宣
                            传、物流供应商等业务合作方合作时,本人及本人控
                            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
                            外)与发行人之间,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先统一
             关于同业竞     谈判,后分摊费用”、“先联合广告宣传,后分摊费用” 2014
宫明杰;宫    争、关联交     等有损发行人独立性的方式开展业务;3、发行人首 年 02              严格履
                                                                                      长期
学斌         易、资金占用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不会以任何形式收购实际 月 17               行
             方面的承诺     控制人或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食品加工相关资产。若 日
                            经发行人审计委员会聘请的会计师审核发现,发行人
                            因与本人及本人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
                            或控制的企业除外)选择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产生利益
                            冲突,从而导致发行人利益受损,本人将在确定该损
                            失的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日内向发行人支付损失金额
                            两倍的现金赔偿,届时如本人不履行该赔偿责任,则
                            发行人可以在向本人控制的龙大集团支付的分红中
                            扣除。"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为发行人利益以外目的,从
                            事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
                            产或业务经营;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非为发行人
             关于同业竞                                                       2014
                            利益之目的,将不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产
宫明杰;宫    争、关联交                                                       年 02          严格履
                            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             长期
学斌         易、资金占用                                                     月 17          行
                            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方面的承诺                                                       日
                            企业;将促使本人控股或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不直接
                            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及/或
                            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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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
                            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
                            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
                            务范围,本人及/或控股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
                            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
                            将亲自及/或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
                            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若因违反该
                            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
                            济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为发行人利益以外目的,从
                            事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
                            产或业务经营;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非为发行人
                            利益之目的,将不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产
                            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
                            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企业;将促使本公司控股或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不直
莱阳银龙投                  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及/
             关于同业竞                                                      2014
资有限公                    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公司所参股的企
             争、关联交                                                      年 02          严格履
司;龙大食                   业,如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            长期
             易、资金占用                                                    月 17          行
品集团有限                  经营,本公司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
             方面的承诺                                                      日
公司                        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此后进一步拓展产
                            品或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或控股企业将不与发行人
                            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构成或可能构成竞
                            争,则本公司将亲自及/或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
                            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
                            争。若因违反该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
                            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
                            偿。"

                            "避免利益冲突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
                            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在开展
                            业务时尽可能选择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或
                            控制的企业,以下同)不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以最大
                            程度减少重复的业务合作方;2、在与商场超市、广
                            告宣传、物流供应商等业务合作方合作时,本翁及本
             关于同业竞     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 2014
龙大食品集 争、关联交       业除外)与发行人之间,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先 年 02            严格履
                                                                                     长期
团有限公司 易、资金占用 统一谈判,后分摊费用”、“先联合广告宣传,后分摊 月 17              行
             方面的承诺     费用”等有损发行人独立性的方式开展业务;3、发行 日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不会以任何形式收购
                            实际控制人或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食品加工相关资
                            产。若经发行人审计委员会聘请的会计师审核发现,
                            发行人因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
                            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选择相同的业务合作
                            方产生利益冲突,从而导致发行人利益受损,本公司

                                                                                                 1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将在确定该损失的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日内向发行人
                          支付损失金额两倍的现金赔偿,届时如本公司不履行
                          该赔偿责任,则发行人可以在向本公司支付的分红中
                          扣除。"

                          "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承诺:本人及本人控股或控制
                          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发行
董瑞旭;宫
                          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
明杰;宫旭
                          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杰;宫学斌;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
郭延亮;纪
             关于同业竞   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2014
鹏斌;刘惠
             争、关联交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年 02            严格履
荣;刘克连;                                                                       长期
             易、资金占用 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 月 17          行
秋山刚;谭
             方面的承诺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日
喆夫;土桥
                          (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不向发行人拆
晃;王辉;王
                          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债
蔚松;张德
                          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若因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
润;赵方胜
                          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
                          人均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IPO 稳定股份承诺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的触发条件本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
                          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本
                          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
                          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
                          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
                          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
                          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         2014
                          措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公司为稳定股价         年6
                          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月
                          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 2014    26
山东龙大肉
             IPO 稳定股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年 02 日- 严格履
食品股份有
             承诺         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月 17 2017 行
限公司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 日      年6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公司为稳        月
                          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25
                          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A、公司用于回          日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
                          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B、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
                          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C、单次用
                          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
                          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
                          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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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
                          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D、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
                          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
                          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E、若实施上述股
                          份回购措施可能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响,本公司董事会
                          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视情况采
                          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使公司股本总额达到 4 亿股
                          以上。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本公司将依据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稳定股价措施的
                          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
                          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4、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
                          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
                          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自本公司
                          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IPO 稳定股份承诺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的触发条件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
                                                                                   2014
                          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
                                                                                   年6
                          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
                                                                                   月
                          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
                                                                            2014   26
                          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
龙大食品集 IPO 稳定股价                                                     年 02 日- 严格履
                          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
团有限公司 承诺                                                             月 17 2017 行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
                                                                           日      年6
                          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2、
                                                                                   月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本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
                                                                                   25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
                                                                                   日
                          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2)本公司增持发行人
                          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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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净资产。(3)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
                            公司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的现金分
                            红的 2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
                            过自发行人上市后本公司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
                            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
                            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
                            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
                            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
                            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
                            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4)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本
                            公司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
                            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
                            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股
                            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
                            定措施。(5)若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可能导致发行
                            人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地位
                            不受影响,本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身份,促成发行人
                            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使公司股本总
                            额达到 4 亿股以上,并在该等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
                            议案上投赞成票。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在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公司将以增持
                            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本公司将在有关股价稳
                            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
                            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
                            时间等),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
                            照相关规定披露本公司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
                            露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公
                            司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4、
                            约束措施本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
                            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
                            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
                            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
                            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宫明杰;宫                   "IPO 稳定股份承诺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014   2014
             IPO 稳定股价                                                                严格履
旭杰;宫学                   的触发条件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 年 02 年 6
             承诺                                                                        行
斌;郭延亮;                  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 月 17 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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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鹏斌;刘             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 日     26
惠荣;秋山             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         日-
刚;谭喆夫;            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       2017
王辉;王蔚             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         年6
松;张德润;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       月
赵方胜                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2、      25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        日
                      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
                      行增持。(2)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
                      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本人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
                      资金金额不少于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
                      额的 2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
                      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
                      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
                      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独立董事在实施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时,应以实
                      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章程所规定和要求的独立性为前提。3、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本人应在发行人出现需要
                      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
                      其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发行人并由
                      发行人进行公告,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
                      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发行人应按照
                      相关规定披露本人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
                      露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将
                      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4、约束
                      措施本人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
                      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
                      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
                      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
                      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莱阳银龙投 其他承诺   所持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或潜在纠纷情形的承诺:本 2014   长期 严格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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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有限公                   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隐 年 02            行
                     司;龙大食                  名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其它权 月 17
                     品集团有限                 利受到限制的情形。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也不存在 日
                     公司;伊藤                  纠纷或潜在纠纷。若因违反该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
                     忠(中国)                 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
                     集团有限公                 连带赔偿责任。
                     司

                                                "关于发行人招股书披露瑕疵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赔偿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董瑞旭;宫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
                     明杰;宫旭                  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
                     杰;宫学斌;                 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
                     郭延亮;纪                  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
                                                                                                  2014   承诺
                     鹏斌;刘惠                  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
                                                                                                  年 02 履行 严格履
                     荣;刘克连; 其他承诺        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
                                                                                                  月 17 完毕 行
                     秋山刚;谭                  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若
                                                                                                  日     为止
                     喆夫;土桥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晃;王辉;王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
                     蔚松;张德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
                     润;赵方胜                  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
                                                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
                                                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0.00%    至                             20.00%
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1,957   至                         15,942.67
动区间(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3,285.56
元)

                                               生猪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给公司 2017 年 1-6 月份的经营业绩预计带来很大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的困难。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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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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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13,221,993.70                          820,188,751.8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700,000.00                            3,087,003.43

    应收账款                                           206,278,258.89                          216,487,082.55

    预付款项                                            55,005,662.35                           48,718,178.5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624,794.00                            5,476,329.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23,420,653.06                          459,335,490.6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7,500,000.00                           18,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630,751,362.00                        1,571,292,836.6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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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25,933.57                         1,125,933.57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97,210,940.07                        506,052,214.88

    在建工程                         12,785,564.77                          8,047,704.8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23,780,937.54                         22,541,988.67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8,118,931.23                         37,830,443.8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457,827.35                         2,556,140.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40,403.89                         12,973,693.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0,918,242.92                        136,662,243.94

非流动资产合计                      730,438,781.34                        727,790,363.66

资产总计                           2,361,190,143.34                     2,299,083,200.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8,000,000.00                         47,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0,000,000.00                         30,000,000.00

    应付账款                        105,948,517.27                        125,665,922.30

    预收款项                         82,565,792.41                         79,731,165.8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0,640,028.13                         27,182,625.35

    应交税费                           5,081,518.02                         2,519,920.21

    应付利息                             51,172.91                             65,129.1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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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31,954,774.53                       122,492,125.9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14,241,803.27                       434,656,888.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6,520,554.46                        17,026,523.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520,554.46                        17,026,523.03

负债合计                     430,762,357.73                       451,683,411.7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44,760,000.00                       444,76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49,001,979.17                       645,225,143.33

    减:库存股                48,520,800.00                        48,520,80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86,637,207.90                        86,637,207.9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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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715,257,448.40                          637,937,773.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47,135,835.47                        1,766,039,324.79

    少数股东权益                                       83,291,950.14                           81,360,463.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30,427,785.61                        1,847,399,788.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61,190,143.34                        2,299,083,200.34


法定代表人:宫明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辉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7,329,426.79                          155,898,154.3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700,000.00                            3,087,003.43

    应收账款                                          185,041,986.36                          196,744,495.13

    预付款项                                           67,188,527.92                           57,318,086.2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545,972.00                            3,559,346.18

    存货                                              208,939,403.09                          249,159,908.3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730,745,316.16                          665,766,993.6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25,933.57                            1,125,933.57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47,597,626.41                          747,597,626.4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0,767,693.05                          123,296,450.50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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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工程                           3,046,652.15                         2,972,629.2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630,028.29                         12,318,227.3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39,854.37                         12,973,517.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140,214.61                         28,796,440.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22,348,002.45                        929,080,825.33

资产总计                           1,653,093,318.61                     1,594,847,819.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19,847,710.11                        203,295,186.76

    预收款项                         51,825,375.89                         34,642,008.82

    应付职工薪酬                       9,696,338.84                        14,925,848.66

    应交税费                           4,217,842.90                         1,105,828.8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8,902,987.21                         83,188,746.0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74,490,254.95                        337,157,619.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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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0.00

负债合计                               374,490,254.95                            337,157,619.0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44,760,000.00                            444,76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50,254,196.31                            646,477,360.47

    减:库存股                             48,520,800.00                          48,520,80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86,637,207.90                          86,637,207.90

    未分配利润                         145,472,459.45                            128,336,431.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8,603,063.66                       1,257,690,199.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53,093,318.61                       1,594,847,819.01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476,005,324.37                       1,200,883,088.48

    其中:营业收入                    1,476,005,324.37                       1,200,883,088.4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397,846,605.77                       1,145,683,903.21

    其中:营业成本                    1,331,602,159.65                       1,088,974,160.04

           利息支出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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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856,284.18                          117,294.40

             销售费用                    36,133,124.05                        32,623,580.27

             管理费用                    28,346,210.38                        24,557,802.93

             财务费用                    -2,198,876.17                          -433,043.91

             资产减值损失                 2,107,703.68                          -155,890.5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24,273.97                          1,512,605.48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8,282,992.57                        56,711,790.75

    加:营业外收入                        5,056,506.15                         4,500,321.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944,821.20                         1,885,048.24

    减:营业外支出                        1,574,110.90                          303,952.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80,881.48                           299,683.2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1,765,387.82                        60,908,160.10

    减:所得税费用                        2,514,226.62                         5,056,982.8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9,251,161.20                        55,851,177.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319,674.83                        55,255,584.74

    少数股东损益                          1,931,486.37                          595,592.5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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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79,251,161.20                          55,851,177.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77,319,674.83                          55,255,584.7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931,486.37                            595,592.5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7                                   0.1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7                                   0.1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宫明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辉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899,157,258.43                         744,619,519.19

    减:营业成本                                           833,887,403.65                         692,968,279.11

           税金及附加                                         880,057.94                              117,294.40

           销售费用                                         28,423,153.01                          27,848,961.78

           管理费用                                         15,803,395.63                          10,541,866.14

           财务费用                                           -608,389.29                            -151,449.58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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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减值损失                  1,115,377.03                          313,182.9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376,602.74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656,260.46                        14,357,987.13

    加:营业外收入                      175,904.52                            13,106.8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3,780.04                              2,163.26

    减:营业外支出                      260,224.20                            53,131.7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00,947.94                            53,131.7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9,571,940.78                        14,317,962.2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35,912.90                         5,039,985.8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136,027.88                         9,277,976.4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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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综合收益总额                                  17,136,027.88                         9,277,976.4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71,367,626.48                        1,326,423,617.9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5,372,747.85                          9,838,165.82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6,740,374.33                        1,336,261,783.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47,678,511.02                        1,095,784,793.1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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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57,386,737.46                          49,823,989.66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15,329.03                          1,974,353.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9,252,545.49                          36,955,883.62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7,133,123.00                      1,184,539,019.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607,251.33                         151,722,763.8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8,000,000.00                         158,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4,273.97                           1,512,605.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617,101.92                          3,898,638.5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41,375.89                         163,411,243.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9,257,509.24                          30,851,907.35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500,000.00                         178,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757,509.24                         208,851,907.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16,133.35                        -45,440,663.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000,000.00                         1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00,000.00                         1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                          20,000,000.00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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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524,899.99                             478,950.7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524,899.99                          20,478,950.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24,899.99                          -5,478,950.7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32,976.10                             -57,446.18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5,033,241.89                         100,745,703.6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08,188,751.81                         354,189,280.2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3,221,993.70                         454,934,983.9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42,992,176.95                            797,340,287.7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696,997.46                           5,370,582.39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7,689,174.41                            802,710,870.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83,341,425.96                         696,674,151.8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34,209,377.03                          28,684,370.50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73,197.15                           1,064,237.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1,494,102.32                          22,209,195.32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0,318,102.46                         748,631,955.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371,071.95                          54,078,914.6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76,602.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87,418.77                               34,99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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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7,500,0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7,418.77                         148,911,592.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126,152.59                         11,789,427.9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5,200,0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26,152.59                        211,989,427.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38,733.82                        -63,077,835.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85,000,0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065.67                            -11,302.3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431,272.46                         75,989,777.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5,898,154.33                         78,414,409.8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7,329,426.79                        154,404,186.94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3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宫明杰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