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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大肉食:关于不提前赎回“龙大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21-02-10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龙大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龙大转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龙大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龙大转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龙大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
7月13日公开发行了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000.00
万元,期限6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683号”文同意,公司9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0年8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
“128119.SZ”。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
发行的“龙大转债”自2021年1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为2021年1
月18日至2026年7月12日。“龙大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9.56元/股。因公司
办理完成了3名股权激励对象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对
“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转股价格为9.57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4日起生效。
    二、“龙大转债” 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
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自2021年1月18日起至2021年2月9日收盘时,公司股票收盘价已有10个交易
日高于当期转股价的130%。若公司股票收盘价在未来连续13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
易日仍继续保持在当期转股价格9.57元/股的130%(含130%),即12.441元/股以
上,将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龙大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提前赎回“龙大转债”的议案》,考虑到“龙大转债”自2021年1月18日起开
始转股,转股时间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龙大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龙大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