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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大肉食: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骞)2021-03-3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骞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期(2020年11月-2020年12月)内,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
本人应出席2次(现场或通讯表决),本人实际出席2次(现场或通讯表决),没
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020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1次。
(二)投票情况
    公司在2020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20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个议
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未发生需要发表
意见的审议事项。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未发生需要召开战略
委员会的情况。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现场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并
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
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
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
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相关公司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披露
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
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1293122733@qq.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陈骞
                                                2021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