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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大肉食: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2021-08-13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资情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3
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76,029,40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399,977.44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
民币 9,613,574.5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0,786,402.87 元。上述资金
已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280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399,977.44 元,扣除
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613,574.5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0,786,402.8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项目的轻
重缓急等情况,公司拟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
号                                                   投入          集资金金额
     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 66 万头
 1                                    121,380.00     105,000.00         42,466.64
     养殖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         18,612.00
                合计                  166,380.00     150,000.00         61,078.64
    注: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 66 万头养殖项目由莱阳龙大新建年出栏 33 万头商品猪项目、
莱州龙大新建年出栏 33 万头商品猪项目两个子项目构成。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系根据实际募集情况及项目轻重缓急
等情况所做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资情
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项目的轻重缓
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
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
位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对龙大肉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