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龙大肉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2021-08-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龙
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肉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
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103 号文核准,龙大肉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6,029,409 股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价格为每股 8.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40.00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
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61.3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078.64 万元。上
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280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1,078.64 万元,公司决定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
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序                                                     拟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入            金额
       山东新建年出栏生猪 66 万头养
 1                                     121,380.00         105,000.00       42,466.64
       殖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       18,612.00
                合计                   166,380.00         150,000.00       61,078.64


                                       1
    二、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2、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2021 年 7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项目的轻重缓
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公司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各募投项
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对龙大肉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       浩             胡   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