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株洲路 20 号海信创智谷 A 座 2502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余宇。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477,985,85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4.302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73,848,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919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137,2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835%。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5,709,85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3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1,572,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85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137,2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835%。 5、公司股东及代理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中伦 (青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议 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921,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 6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645,9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02%;反对 6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016,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96%;反对 3,968,9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304%;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740,8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170%;反对 3,968,9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3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861,1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9%;反对 12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85,1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72%;反对 12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460,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1%;反对 6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0,3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830%;反对 6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28%;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2%。 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因关联关系 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921,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 6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645,9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02%;反对 6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