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8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 T1-35F。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余宇。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49,992,28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1.606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32,27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96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7,716,2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380%。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7,716,2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6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7,716,2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380%。 5、公司股东及代理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中伦(成 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提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9,87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4%;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5,0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0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0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5,087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96%。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余宇先生、王豪杰先生、张瑞先生、祝 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余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36,659,2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83,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4.7414%。 余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豪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36,654,2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78,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4.7132%。 王豪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瑞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36,659,2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83,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4.7414%。 张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祝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36,660,2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84,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4.7471%。 祝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余茂鑫生先、杨帆女士、周婧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余茂鑫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36,654,2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78,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4.7132%。 余茂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杨帆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36,659,2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83,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4.7414%。 杨帆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周婧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36,654,2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78,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4.7132%。 周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玮女士、刘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 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张玮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36,649,8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73,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4.6884%。 张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刘婧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36,659,2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3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83,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4.7414%。 刘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