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7-06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英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锡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黄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760,756,415.29 2,552,928,971.59 8.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61,698,046.67 1,127,634,644.07 3.0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65,126,982.36 63.57% 1,948,111,367.93 4.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62,484.65 -81.69% 46,117,378.71 82.8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504,023.58 81.57% 41,215,641.26 101.1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51,128.55 -58.32% 416,564,900.67 42.7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0 -80.00% 0.310 82.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0 -80.00% 0.310 82.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1% -1.03% 3.58% 1.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1,321.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149,999.9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722,377.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76,332.1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87,507.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786.04 合计 4,901,737.4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842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翠艺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53% 46,000,000 46,000,000 质押 26,280,000 有限公司 周应龙 境内自然人 6.72% 10,118,268 10,118,268 郭英杰 境内自然人 6.42% 9,680,000 9,680,000 马俊豪 境内自然人 6.40% 9,646,634 9,646,634 李玉昆 境内自然人 4.70% 7,083,590 7,083,590 郭琼雁 境内自然人 4.27% 6,427,994 6,427,994 郭裕春 境内自然人 2.65% 4,000,000 4,000,000 质押 1,200,000 君信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9% 3,000,000 3,000,000 司 朴建昌 境内自然人 1.49% 2,250,000 2,25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27% 1,915,500 1,915,5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朴昌建 2,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5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915,500 人民币普通股 1,915,500 郭兰伟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徐东英 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 朴燕 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 金顺姬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陈少巧 540,100 人民币普通股 540,100 张伟斌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张丽明 332,117 人民币普通股 332,117 陈跃源 281,572 人民币普通股 281,57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述股东中,深圳翠艺投资有限公司、郭英杰、郭琼雁、郭裕春为一致行动人。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4.12% 至 18.52% 度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000 至 6,900 间(万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82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由于原材料黄金价格波动,影响净利润。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