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2019-01-0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9-00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
查,2019 年 01 月 0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成波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王成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
1、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且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之日,董事候选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成波先生, 中国国籍,1971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主要负责批发、加盟连锁业务省
外拓展业务,具有较深的技术功底及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曾任公司批发、连锁加盟部经理。
2008年荣获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颁发的“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2016年如果“沈阳市五一
奖章”,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成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