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021-03-0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0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1 年 3 月 1 日下午 17: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郝率肄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共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以及一致
行动人郭琼雁女士、副董事长郭裕春先生同意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向银行新
增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新增额度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郭英杰先生以及一致行动人郭琼雁女士、副董事长郭裕春先生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不超过 18 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议
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告编号:2021-008) 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