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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 16:00 以
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11 名,实际出
席会议的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
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李新生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二、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
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 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战略委员会:夏烽、赵伟建,与公司董事长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蔡宁、张晓彤、许宜伟;
    提名委员会:夏烽、张晓彤、孙敬权;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晓彤、蔡宁、陈新安。

    三、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李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名誉董事长。

    四、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孙敬权先生(简历见附
件)担任公司总经理,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日止。

    五、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林青女士(简历见附件)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日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林青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审核通过。

    林青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        邮政编码:221400

    电 话:0516-88984524        传 真:0516-88984525

    电子邮箱:linqing@chinalimin.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李媛媛女士、陈新安先
生、许宜伟先生、谢春龙先生、沈书艳女士、林青女士、庄文栋先生(简历见附件)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娟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刘永先生(简历见附件)
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刘永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
    电话:0516-88984525                 传真:0516-88984525
    邮箱:liuyong@chinalimin.com

    八、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
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李新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1989 年 3 月至 1991 年 7 月任解放军某部战士、班长,1991 年 7 月至 1994 年
7 月为解放军广州通讯指挥学院学员,1994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解放军某部排
长、参谋、干事、指导员、股长,2002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新沂市地方税务局
副主任科员,2004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
任新沂市润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 34,413,554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份的 12.31%。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其子李新生、其女李媛媛)
之一,与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李媛媛是兄妹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 及其他
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
人”。
    李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8 年 1 月生,大学学历,工程师。
1963 年 12 月至 1969 年 7 月在部队服役;1969 年 7 月至 1975 年 12 月任新沂市酒厂
车间主任;1975 年 12 月至 1986 年 12 月任新沂市农药厂副厂长;1986 年 12 月至 1991
年 6 月任新沂市玻璃厂厂长;199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利民化工厂厂长、党委
书记;1996 年 12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4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持有公司 61,990,500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22.17%。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其子李新生、
其女李媛媛)之一,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敬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1983 年 7 月至 1987 年 7 月就读于江苏化工学院。1987 年 9 月至 1989 年 9 月
任教于徐州化工学校,1989 年 9 月至 1991 年 6 月任职于新沂市玻璃厂,1991 年 6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新沂市化工研究所副所长,1994 年 9 月至 1997 年 7 月为南京大
学企业管理学员,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9 年 1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兼任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 5,542,85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份的 1.9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 失
信被执行人”。
    林青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11 月出生,美国注册会计师,
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注册会计专业,取得管理学学士;2004
年 8 月至 2006 年 5 月就读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 Kelley 商学院,取得会计学硕士;
2006 年 7 月至 2014 年 9 月历任美国 BKD 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中铁天宝数字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规及财务经理、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合规经理;
2015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 34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0.12%。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李媛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5 年
9 月至 1999 年 7 月就读于南京国际关系学院,1999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教于徐
州师范大学,2001 年 7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外贸部经理、副
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兼任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新沂泰禾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南京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江苏新能植物保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持有公司 549,40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0.2%。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李明及其子李新生、其女李媛媛)之一,与公司现任董事长、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李新生先生是兄妹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
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陈新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大专学历。199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利民化工厂质监科科长,199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利
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质监科科长、销售部业务科长、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兼任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新沂泰禾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利民
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 1,447,606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5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
行人”。
    许宜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大专学历。1995 年
9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利民化工厂霜脲氰车间技术员,199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 月
历任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霜脲氰车间技术员、副主任、主任,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兼生产管理科科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兼生产管理科科长,2012 年 2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
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 1,447,6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
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
“ 失信被执行人”。
    谢春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1995 年 12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利民化工厂销售部业务科长,199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利民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业务科长、采购部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历任公司
物流部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
34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
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沈书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1 月生,大专学历。1988
年 7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职于新沂农药厂财务科;1999 年 4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利
民化工有限责任财务科副科长、财务总监。2009 年 11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公司财务
总监,201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 1,447,606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5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
人”。
    庄文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9 月生,大专学历。1995
年 2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职于利民化工厂安全科,199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
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科安全员、安全科副科长、生产部副经理兼安全科科长;
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兼安全科科长;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公司安全总监兼安全科科长,201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安全总监兼 HSE 部经
理。持有本公司股份 379,40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
《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王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0 月生,大专学历。1991
年 12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职于利民化工厂财务科,199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
职于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公司财务部副经
理;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公司审计部副主任;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
公司财务部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持有本公司股份 25,50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 失信
被执行人”。
    刘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7 月出生,1998 年 7 月毕业
于南通工学院经贸系,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0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职于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7 年 2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科倍(江苏)服装有
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职于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 11 月至 2018 年 2 月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证券事务代表,2018 年 2 月至
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