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6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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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01 月 22 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01 月 25 日 09:00
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新安、许宜伟、谢春龙回避
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司本次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敬权、陈新安、许宜伟、谢春龙回避表
决。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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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
资讯网。
三、会议以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新生、李媛媛、许宜伟、谢春龙
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
资新疆欣荣仁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投资新疆欣荣仁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
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