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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民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9-03-26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6),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再次将会议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3 月 28 日-2019 年 3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8 日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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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股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25 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3 月 25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
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
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公司行政楼 4
楼电教室。
       8、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2.01、交易对方
    2.02、标的资产
    2.03、作价依据及交易作价
    2.04、对价支付方式
    2.05、过渡期损益归属
    2.06、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2.07、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2.08、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四条规定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签订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7、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议案;
    11、关于公司股价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外投资的议案;
    17、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13 日、2019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2.01 交易对方                                                        √
 2.02 标的资产                                                        √
 2.03 作价依据及交易作价                                              √
 2.04 对价支付方式                                                    √
 2.05 过渡期损益归属                                                  √
 2.06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2.07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2.08 决议的有效期                                                    √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3.00                                                                      √
        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4.00                                                                      √
        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5.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签订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
 7.00 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9.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
10.00                                                                      √
        案
        关于公司股价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11.00                                                                      √
        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
12.00                                                                      √
        说明的议案
13.00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
1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15.00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
16.00 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外投资的议案                             √
17.00 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 年 3 月 28 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
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
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 2019 年 3 月 28 日 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利民股份董事会办公
室,信函上请注明“利民股份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21400           传真号码:0516-88984525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青    刘永
    联系电话:0516-88984525          传       真:0516-88984525
    联系邮箱:limin@chinalimin.com   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请参会人员提前 10 分钟到达会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34”,投票简称为“利民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3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利民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
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赞成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2.01     交易对方                                                  √
2.02     标的资产                                                  √
2.03     作价依据及交易作价                                        √
2.04     对价支付方式                                              √
2.05     过渡期损益归属                                            √
2.06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2.07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2.08     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3.00                                                               √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4.00                                                               √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5.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签订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
         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
7.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8.00                                                               √
         要的议案
9.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10.00                                                              √
         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价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11.00                                                              √
         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12.00                                                              √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3.00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
14.00                                                              √
         案
15.00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
16.00    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外投资的议案                  √
17.00    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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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2019 年         月   日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