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0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8144 债券简称:利民转债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2 年 4 月 9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以
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
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人。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出版的《证券时
报》和《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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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数据):公司 2021 年
末总资产为 688,329.26 万元,比上年年末 518,971.71 万元增加了 169,357.55 万
元,增长了 32.63%;年末公司负债为 400,433.30 万元,比上年年末 267,364.32 万
元增加了 133,068.98 万元,增长了 49.77%;年末股东权益为 287,895.96 万元,比
上年年末 251,607.39 万元增加了 36,288.57 万元,增长了 14.42%。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473,756.60 万元,比上年同期的 438,804.79
万元增加了 34,951.81 万元,增幅 7.97%;营业总成本 439,344.21 万元,比上年同
期的 401,309.07 万元增加了 38,035.14 万元,增幅 9.48%;实现营业利润 37,859.26
万元,比上年同期 49,384.23 万元下降了 11,524.97 万元,降幅 23.34%;利润总额
37,264.02 万元,比上年同期 49,050.96 万元下降了 11,786.94 万元,降幅 24.03%;
实现净利润 33,498.86 万元,比上年同期 42,981.01 万元下降了 9,482.15 万元,降
幅 22.0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692.23 万元,比上年同期 38,602.49 万
元下降了 7,910.26 万元,降幅 20.49%。
四、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状况
和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
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总结 2021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2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
发展规划,本着谨慎性原则,按合并报表的要求,计划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40,000 万元,力争利润实现同步增长。
特别提示:公司 2022 年度预算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
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的盈利预测,能否
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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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
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
讯网。
九、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
得到有效的执行,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
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
司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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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
的融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
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
司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1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
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公告》。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或相
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进行,以降低汇
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而
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
汇衍生品业务的全部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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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
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八、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
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形
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十九、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核
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
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
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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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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