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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民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22-04-28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计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购买短期(不
 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0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9,8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债券期限为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14,054,716.9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5,945,283.02 元。上述募集资
金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全部到账,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2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
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及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
民化学”)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威远”)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中信证券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 年 3 月 5 日,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用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9,000 万元。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
金,置换金额合计为 14,274.54 万元。
    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7,749,796.50 元。

    除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外,公司已按计划陆续将募集资金投资到募投项目中,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资总额
                                     资总额                              入金额
1、年产 12,000 吨三乙膦酸铝原
                                       20,706.55         20,706.55         12,762.47
药技改项目
2、年产 10,000 吨水基化环境友
                                       13,133.50         13,133.50                 -
好型制剂加工项目
3、年产 500 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
                                        2,696.77          2,696.77          2,039.34
甲酸盐新建项目
4、绿色节能项目                        32,463.18         32,463.18         20,466.81
5、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         29,000.00         29,000.00
            合计                       98,000.00         98,000.00         64,268.62
    3、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832.01 万元。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
暂时闲置状态。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
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全
部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 (不
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
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
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
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情况:
                                              投资金                      预计年
                              产品名   资金            投资期    产品类             收益利
序号   公告日期      签约方                   额(万                      化收益
                               称      来源              限       型                息(元)
                                               元)                       率(%)

                              蕴通财
                                                       2021.05   保本浮
       2021.05.   交通银行    富定期   募集                               1.35%-3   118,356
 1                                            10,000   .24-202   动收益
          25      徐州分行    型结构   资金                                 %         .16
                                                       1.06.25    型
                              性存款

                              蕴通财
                                                       2021.05   保本浮
       2021.05.   交通银行    富定期   募集                               1.35%-3   204,164
 2                                             6,000   .24-202   动收益
          25      徐州分行    型结构   资金                                 %         .38
                                                       1.08.24    型
                              性存款

                              蕴通财
                                                       2021.9.   保本浮
       2021.09.   交通银行    富定期   募集                               1.35%-3   269,260
 3                                             8,000   17-2021   动收益
          17      徐州分行    型结构   资金                                .20%       .27
                                                       .12.17     型
                              性存款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
 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
 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
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
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计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
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 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在上述期限内进行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利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