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31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子公司利民化学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 3 人,实际现场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
事会根据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调整 2022 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由 5.68 元/股调整为 5.38 元/股。
二、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 2022 年 5 月 30 日为授
予日,向 71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5.9319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
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