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事会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3390 号《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9,800,000 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14,054,716.98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5,945,283.02 元。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 00022 号《验资 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965,945,283.02 元已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汇入本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新沂市支行开立的 32050171663600003390 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份有限公司徐州新沂支行开立的 739899991013000044044 募集资金专 户及招商银行新沂支行 516900120710909 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本年度使用 89,165,367.23 元,期末余额为 271,449,941.0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了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按照该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 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1 董 事会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交通银行新沂 支行开立的 739899991013000044044、739899991013000049011 募集资金专户 及交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开立 156800010013000084191 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与各开户银行、保 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半年度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 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违规的情形。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 2 董 事 会 关 于 202 2 年 半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8,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62.3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230.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募资金投向 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2) =(2)/(1) 态日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2,000 吨 三乙膦酸铝原药技 否 20,706.55 20,706.55 5,710.14 18,472.86 89.21% 2022.8 - 不适用 否 改项目 2、年产 10,000 吨 水基化环境友好型 否 13,133.5 13,133.5 - - - 2023.6 - 不适用 否 制剂加工项目 3、年产 500 吨甲氨 基阿维菌素苯甲酸 否 2,696.77 2,696.77 85.15 2,124.49 78.78% 2021.2 67.88 否 否 盐新建项 4、绿色节能项目 否 32,463.18 32,463.18 1,166.79 21,633.60 66.64% 2022.10 - 不适用 否 5、补充流动资金 否 29,000.00 29,000.00 29,000.00 10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8,000.00 98,000.00 6,962.34 71,230.95 67.8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年产 500 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按订单需求排产 3 董 事 会 关 于 202 2 年 半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用自筹资金已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年产 12,000 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 ,2021 年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月完成置换 2,104.12 万元;用于年产 500 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2021 年 3 月完成置换 1,731.89 万元;用于绿色节能项目,2021 年 3 月完成置换 10,438.53 万元。 1、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6,000 万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可 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71,449,941.06 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费的净额),分别存放在交通银行新沂支行、交通银行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支行、建设银行新沂支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