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10-25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
会议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 2019 年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已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35.20 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
理。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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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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