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3-04-20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特制订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二)非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由公司员
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三)监事:指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和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监
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专
项奖励薪酬三部分。其中基本薪酬根据所担任的职务、岗位责任、工作能力及行业
薪资情况等因素确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绩
效薪酬根据岗位所管理的任务目标,结合公司业绩、以及本人贡献情况,由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专项奖励薪酬,根据事件重要
性,当出现对公司经营成果、风险控制等方面产生重大有利影响时,由董事长提出
建议,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每人 10 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董事长、兼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其
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
取董事津贴。
职务 基本薪酬(税前) 绩效薪酬 专项奖励
董事长 50-70 万元 考核确定 报批
兼任高管的非独
参见(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立董事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根
据公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专项奖励构成。基本薪酬范
围为 20-60 万元/年(税前)。绩效薪酬结合公司业绩、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
在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薪酬应以所在子公司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
主来确定。专项奖励由董事长提议并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
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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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0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