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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津药业: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3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6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对 2018 年度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进行了充分
披露。2018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并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偶发关联交易已按法律法规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
完整的进行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4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为

                                                                         1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樊献俄先生。经核
查,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其他关联方除日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外,不存在其他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对外担保事项,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
的对外担保事项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核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
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
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核鉴证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服务协议所规
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
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公开发行

                                                                        2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生产经营活
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
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 2018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认真地核查,我们认
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方案是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应薪酬制度,结合公司年度经营
计划和考核依据的完成情况考核确定的,同时考虑了经营环境的变化因素以及公
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方案。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汉董   龙云刚   王楠

                                                         2019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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