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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津药业: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30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2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樊献俄先生。 报
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云南龙津药业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务
担保本金余额为 2,500 万元(当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被担保对象的少数股东
已提供反担保措施;上述担保均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不存在报告期末尚
未履行完毕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对外担保
情况。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
保风险。



                                   1
二、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审核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
展所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的维护,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
重要的指导作用。中审众环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
定的责任和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
情况进行审计。同时,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也有利于保护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了解公司实
际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现有
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
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
开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的认真核查,我们认
为: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方案符合公
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汉董    王楠   龙云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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