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装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35 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一网络”)
拟向控股子公司广东志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享科技”)提供人民
币 3,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偿还中国农业银行东莞沙田支行 3,000 万元
流动贷款以及王宇杰先生个人 500 万元短期借款(在唯一网络收购志享科技 75%
股权前的借款)。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于唯一网络的自有资金。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唯一网络向志享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人民币 3,500 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唯一网络提供给志享科技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偿还中国
农业银行东莞沙田支行 3,000 万元流动贷款以及王宇杰先生个人 500 万元短期借
款。
3、资金来源:唯一网络的自有资金。
4、资金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5%。
5、资助期限:3 年。
6、志享科技股东东莞市宏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奇安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愿意为志享科技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唯一网络为志享科技提供的财务
资助将部分用于偿还王宇杰先生个人短期借款,王宇杰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
10.79%股权,且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唯一网络董事长、经理,为更好地保障公
司及股东利益,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将作为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披露,上述财务资
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全资子公司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志享科技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志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UGFJXH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寮步镇上屯村百业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刘浩文
注册资本:6,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8 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研发、转让、咨询,计算机网络维护、计算机信息网
络工程的设计、安装;网络技术服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
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建筑智能化工程与安防
监控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电脑安装服务;路灯安装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
服务;设备租赁;销售、安装: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配件,安全技术防范系
统设备,交通智能化设备,建筑智能化设备,教育信息化设备。(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公告日,志享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950 75%
2 东莞市宏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90 15%
3 广东奇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60 10%
合计 6,600 100%
志享科技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下属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志享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6,921,412.30 40,789,656.51
负债总额 51,094,589.57 7,727,802.71
净资产 45,826,822.73 33,061,853.80
营业收入 11,820,913.05 379,245.30
营业利润 -1,815,136.32 -4,960,088.29
净利润 -235,031.07 -4,930,571.20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唯一网络为志享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进一步
增强志享科技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资助风险较小且可控,不会影响唯一网络
自身的正常经营。上述财务资助资金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合理公允,不
会损害公司、唯一网络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唯一网络向志享科技提供财
务资助。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前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
查,认为: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提前审阅,并了解了相关
情况。我们认为该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该事项未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提供财务资助之前,唯一网络已对自身生产经营
资金需求做了规划,不会影响其自身的正常经营。唯一网络对志享科技的生产经
营及财务管理能够有效行使权利,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基本可控。本次财务资助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资金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合理公允,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
们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志享科技是唯一网络的控股子公司,此次提供财务资助
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降低志享科技的融资成本,促
进其业务的发展。其次,唯一网络能够对志享科技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
风险控制,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唯一网络向志享科技提供财务资助。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自 2019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
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